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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现将《****年产40万吨磷(脱硫)石膏粉制新型轻质建材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40万吨磷(脱硫)石膏粉制新型轻质建材项目(一阶段)
建设地点: ****园区水江组团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9月4日-2026年10月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熊老师183****4288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市/**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