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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划局关于印发《**市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的通知》(厦**规划〔2026〕172号),****公司报备的增设2处地面停车棚、1处配套设备用房和1处垃圾收集房,其中1处停车棚为既有车位上方停车棚,以上属于第一点第5条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可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 停车棚1 | |||
| 建筑面积: | 91.20平方米 | 占地面积: | 91.20平方米 |
| 建筑层数: | 1层 | 建(构)筑物高度: | 2.5-3.5米 |
| 停车棚2(既有车位上方) | |||
| 建筑面积: | 61.20平方米 | 占地面积: | 61.20平方米 |
| 建筑层数: | 1层 | 建(构)筑物高度: | 2.5-3.5米 |
| 垃圾收集房 | |||
| 建筑面积: | 9.90平方米 | 占地面积: | 9.90平方米 |
| 建筑层数: | 1层 | 建(构)筑物高度: | 3.15米 |
| 配套设备用房 | |||
| 建筑面积: | 20.00平方米 | 占地面积: | 20.00平方米 |
| 建筑层数: | 1层 | 建(构)筑物高度: | 3.15米 |
本次建设简易低风险建构筑物共182.30平方米,其中既有车位上方停车棚为61.2平方米(不占用豁免备案指标)。该项目用地红线内合计已建设简易低风险建、构筑物建筑面积为121.1平方米。
附件:设计方案图纸
备注:1、本备案文件有效期1年,从备案之日起计,若1年内未实施建设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2、备案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于1个月内向我局提交项目竣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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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