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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办公室关于做好矿产**开采方案编制和审查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办发〔2025〕339号)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县牛头店镇竹叶关建筑石料用辉绿岩矿开采方案(变更)》进行了审查,同意通过评审,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反映情况,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陈良银 电 话:0915-****965
地 址:**县**镇上新街文化大厦3楼
附 件:**县牛头店镇竹叶关建筑石料用辉绿岩矿开采方案(变更)专家审查意见及评审专家责任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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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