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政策及工作要求,为规范实施2026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现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区内外从事农业社会******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司等服务主体。
二、主体资格
1.具备法人资格,机构信用代码证齐全,****银行账号,合法合规生产经营,服务稳定,无不良信用记录。服务主体未被相关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
2.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3.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有能力应对各类突发情况;作业农机设备须安装农机作业远程监测终端装置。
4.具有与服务规模相匹配的固定场所及必备办公设施。
5.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无重**全责任事故,未发生因自身服务、经营管理问题引发的重大信访、群体性纠纷事件。
6.内部机构设置健全,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具有规范整理、长期留存农业社会化服务档案、归集业务信息的管理能力。
7.自觉接受农****管理部门的监管。
三、遴选程序
按照“主体自主申报——乡镇(街道)初选推荐——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公示”的程序选定服务主体,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担主体,纳入“**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录管理系统”管理。
(一)主体自主申报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承接项目的服务主体,向注册/经营地所属乡镇(街道)提交全套纸质申报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材料清单如下:
1.《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项目申报表》
2.服务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5.服务主体拥有农机装备佐证材料:购机发票复印件、农机登记证复印件、带机入社协议等带机入社证明、农机租赁合同复印件、机具清单、农机远程监测终端安装相关证明材料
6.两年以上社会化服务业绩证明材料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报告打印件
8.服务主体设施证明、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9.管理制度、财务制度文本复印件
10.《诚信申报承诺书》
(二)乡镇(街道)初选推荐
各乡镇(街道)对照遴选资格标准,对申报主体开展初步审核筛选,坚持公平、公正、规范择优原则推荐符合条件主体;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项目申报表》中签署初审意见、****政府公章后,统一汇总全****农业农村局。
(三)区级审核公示入库
区农业农村局对乡镇(街道)推荐的服务主体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平、公正、规范择优遴选服务主体,遴选结果面向社会公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纳入名录库动态管理。
四、报名须知
申报主体填写《**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并附相关资料。
申报地址:****农业农村局办公楼一楼105室
联 系 人:李文晶
联系电话:0543-****129
申报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7日。
附件:1.**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项目申报表
2.诚信申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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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