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院相关科室需要,拟对下列货/服务进行院内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内容: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万元) |
| ****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 |
3年 |
采用平台服务分成模式,即每例“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咨询费”或“上门服务费”,按照固定比例分成,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 |
二、报名要求及报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9)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被我院列入“采购违规行为黑名单”的供应****公司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0)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单位资质进行综合审查,通过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开标环节。标书代写
参加我院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以上2-9项资格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
报名时要求提供以上所有资料至报名地点。
三、开标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标书代写
(1)以上第二项报名需要的所有资料(为方便审核,请把报价表附在标书第一页,其他报名材料按顺序依次附在报价表之后并做好目录方便专家打分。)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加盖单位公章
(4)该服务售后联系方式及售后服务承诺;
(5)评分办法里所需要的相关评分文件
谈判文件要求一正三副(正本需彩印)统一密封;谈判文件正本需彩印。
四、评标方法
(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设定分值为100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详情见附件。
五、报名时间:2026年9月14日-2026年9月18日
六、报名地点:****开发区人民医院2号楼1楼采购科
七、开标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八、联系电话:0791-****7625 采购科 李老师、曾老师
九、服务运营
供应商除了提供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所需的信息化平台外,还需要为本院“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开展提供专业化运营服务。运营服务覆盖的服务内容包含:第三方流量费(包括短信服务、语音服务、网络电话、地图服务、实名认证、保险等第三方服务)、客户服务、运营服务、资金服务(财务对账及结算、服务退费管理、税务缴纳、票据开立)、市场宣传服务、系统功能升级。
十、商务要求
1、合同签订: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完成。
2、合同履行期限:3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3、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自然日内完成本院平台入驻,并开展相关业务运营。
5、验收方式:根据采购需求的要求进行验收。
6、履约标准:满足国家、地方相关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7、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须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报价,默认货币结算单位为人民币,报价应是含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包干价,包含:辅材及配件费、软件(系统)开发调试费(购置费)、人工费、安装调试费、差旅费、培训费、税费、管理费、利润等直至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内的所有费用。
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8、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9、培训: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10、供应商未达到服务要求和标准,或侵害患者权益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回使用权。
注: 合同履行期间,若供应商不能满足上述商务要求,采购人有权随时取消供应商的资格。
十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附件: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