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中心运营服务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融媒体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87.66万元
三、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1 | C****0000-新闻服务 | ****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 1 | 批次 | 187.66 |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名称:****
地址:**市**区**中路一段440号新**大厦事业楼17楼1701房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具有较强政策性、安全性与业务延续性,且依据相关规定,新闻采编业务限制非公有资本参与。全省检察系统共用的6套采****日报社开发运维,**、**等9****检察院****中心为双方共建,相关**具有独占性。前期**成效突出,宣传产出超额完成目标,融媒建设模式获最高检肯定。综合考虑本项目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特申请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由****实施。
六、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2026年08月19日
论证地点:****检察院
论证意见:****融媒体中心是省检察院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报社开展涵盖专业人员派驻、融媒平台开发、主题宣传策划、信息监测处置、矩阵立体传播等多维深度检媒**平台。中心的运维服务涉及意识形态安全,****机关工作政治方向正确,严把内容审核关,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应由党媒负责承建、运维。****集团负责承建、开发,中心建设运行以来总体情况良好,后续工作具有延续性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供应商具有不可替代性、唯一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法定适用情形,建议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提供服务。
专家成员名单
| 曹卫京 | ****法院 | 高工 |
| 刘旭军 | ****中心 | 高工 |
| 周敏 | 中广****公司 | 高工 |
七、公示期限
2026年09月14日至2026年09月20日,共计4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朱任重
联系地址:**市紫薇路386号
联系电话:0731-****220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万照
联系地址:**市**区城南西路1号
联系电话:0731-****5247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鲁奕伶
联系地址:**市**区时代阳光大道西388号轻盐阳光CEO国际大厦A座10楼
联系电话:0731-****5989
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