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乐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补疑1
各投标单位:
天乐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编号:****)补疑如下:
1.提问:招标文件设计负责人奖项荣誉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发布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拟任设计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国(不含港澳台)设计的市政工程或景观绿化工程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如**市“庐州杯”(外市奖项须等同于“庐州杯”或“广玉兰杯”)、**省“**杯”(外省奖项须等同于“**杯”)、“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招标公告3.1.7中第四条规定“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人员业绩、人员奖项荣誉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提供,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提供”。设计负责人奖项荣誉要求为优质工程奖,而非设计单位对应的勘察设计奖,请问招标文件中的设计负责人奖项荣誉要求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提问:(1)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深化设计方案列明了相关编制建议要求,请问投标人是否可不完全遵照该编制建议,自主确定版式、格式,以更好地呈现深化设计方案效果
(2)本次招标资料仅提供初步设计PDF文件,深化设计方案编制过程中需要使用CAD图纸,能否提供初步设计CAD图纸资料。
答:(1)投标人自行考虑;(2)不予提供。
3.提问:招标文件设计负责人奖项荣誉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发布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拟任设计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国(不含港澳台)设计的市政工程或景观绿化工程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如**市“庐州杯”(外市奖项须等同于“庐州杯”或“广玉兰杯”)、**省“**杯”(外省奖项须等同于“**杯”)、“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优质工程在行业内都是施工奖项,请问是否合理我单位提供****协会或主管单位颁发的市政工程或绿化工程设计奖项能否满足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注:此次补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补疑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补疑内容执行。
招标人:****
地址:**省**市高新区望**路800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363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谢秀姿
电话:0551-****5033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