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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相关规定,****于2026年9月8日在项目所在地**县召开“**县兴宇航先进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
参加验收的有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理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的代表以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认为“**县兴宇航先进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县兴宇航先进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验收情况在“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上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10月15日
公示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王坚/185****8126
报备单位:****水务局
报备单位电话:0833-****151
附件:
1、**县兴宇航先进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县兴宇航先进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县兴宇航先进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市方圆****公司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