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材料工业(铜陵)有限公司年产19.7万吨合成树脂项目(一期)

审批
安徽-铜陵-铜官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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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9.7万吨合成树脂项目(一期)
时间:2026-08-14
项目
****年产19.7万吨合成树脂项目(一期)
项目类型
其他类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郦元****公司
监测单位
**迪萨因****公司
地理位置
**省-**市-****开发区
说明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规定,2026年8月13日,********开发区主持召开了****年产19.7万吨合成树脂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结论为: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批复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年产19.7万吨合成树脂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监测总结报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自2026年8月14日至2026年9月11日止。公众如有问题和意见,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进行反映,针对反映的问题相关单位将逐一进行处理与回应。

建设单位:****

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郦元****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73****0973

附件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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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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