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14日我局环评股受理1个建设项目,作出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4日—2026年9月18日(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55-****022
通讯地址:黑****生态环境局环评股213室
邮编:1517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县**镇勤俭村驻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项目概况:****建设项目,性质为**(补办环评)。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县**镇勤俭村驻地。本项目东侧为闲置厂房,南侧为S309省道(二级公路),西侧为废弃楼房,北侧为耕地。主要建设内容:建设1条HZS90型混凝土生产线及储运工程(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矿粉筒仓、减水剂罐、砂石料仓、危险废物贮存库、****实验室、办公室、沉淀池、初期雨水池)以及环保工程(废水治理措施、废气治理措施、噪声治理措施、固废治理措施、防渗措施),项目建成后年产商品混凝土3万m3。本项目占地面积12000m2,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10%。
2、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厂区设置1座沉淀池,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设置1座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搅拌站采用彩钢房全封闭,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每个原料筒仓顶端通气孔处均配有布袋除尘器(共4个),筒仓粉尘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顶排气孔排放,物料****搅拌站,确保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含2025年修改单)表1中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排放限值;原料输送砂、石料运输车辆全部采用苫布覆盖,料堆采用封闭料仓储存,装卸过程洒水抑尘,确保无组织废气满足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含2025年修改单)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隔声、减振等措施。运输路线路过居民区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营运期厂界东侧、西侧、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厂界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指定地点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置;除尘系统回收粉尘、沉淀池沉渣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实验室废料集中收集后运到市政指定地点;废布袋集中收集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润滑油、油桶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