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局:
发来《关于请求调整**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内容的函》(百城管函〔2026〕57号)收悉。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壮族****委员会****政府和社会资本**新机制的通知》(桂发改投资〔2023〕1011号)文件精神,经委托专业咨询机构评估,现就调整**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项目业主为****,项目代码为****。方案调整后,项目内容主要为****发电厂主厂房等建(构)筑物、处理系统、配套设施设备、附属工程及道路配套工程。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700吨,配置1台7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15MW汽轮机和1台15MW发电机,同时预留远期项目建设用地。项目产生的炉渣为一般固废,运往厂外进行综合利用。项目服务范围为处理**市**区、**县的城乡居民生活垃圾。项目不再配套总库容22.8万m3****填埋场,飞灰处置方式调整为在厂内进行稳定化处理后,送至飞灰螯合稳定化物填埋专区进行卫生填埋。项目地点位****填埋场南侧3公里处,**区综合产业园—**现代林业产业组团内,规划禄源路与禄源西二路交界处,原光大锰业项目拟选址地块一(禄源片区**区综合产业园ZH-LY-03-13地块)。项目总投资核减为40162.66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动态投资的20.20%,****银行贷款解决。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特许经营模式实施,特许经营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二、****政府的授权,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特许经营协议签订、项目实施监管、**期满移交接收等工作,确保项目规范有序实施。
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核准内容同步变更。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委员会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