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服务局 |
| 成文日期: 2026-09-11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电话:0314-****253
通讯地址:****服务局
邮 编:067500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址 | 建设 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公示 日期 |
| 1 | 年产324吨高附加活性炭项目 | **市**镇三十家子村 | 北****公司 | 项目位于**市**镇三十家子村,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投资占比10%。项目租赁**奥****公司现有闲置土地和厂房进行建设。本次重新报批后,全厂共建设斯列普炉2台、回转炉4台(配套4台余热锅炉)、破碎筛分除砂等一体设备6套、筛分筛分线1条,筛分磨粉线1条,包装机4台以及软化水制备1套等,产能仍为年产324吨高附加活性炭。 |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物是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通过设置围挡、道路硬化、车辆冲洗、洒水抑尘、建材密闭覆盖、加强管理等措施,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降噪、减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可使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 废气:项目2台斯列普炉活化+4台回转炉深度活化产生的烟气经一根42m排气筒(DA001)排放,设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备,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满足《**市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承环办〔2020〕72号)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标准;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26)表1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中的其他行业排放限值。原料预处理线(入料、破碎、筛分、除砂工序)废气各产尘点位设集气装置,收集的废气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距地面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成品后处理1#破碎筛分线(入料、破碎、筛分、除砂工序)废气各产尘点设集气装置,收集的废气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成品后处理2#筛分-筛分线(入料、除砂、破碎、筛分、包装等工序)废气各产尘点设集气装置,收集的废气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成品后处理3#筛分-磨粉线(入料、筛分、磨粉、包装等工序)废气各产尘点设集气装置,收集的废气经1套旋风+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1#2#破碎筛分除砂生产线(入料、除砂、破碎、筛分工序)废气各产尘点设集气装置,收集的废气经2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距地面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3#破碎筛分除砂生产线(入料、除砂、破碎、筛分工序)废气各产尘点设集气装置,收集的废气经2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距地面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4#破碎筛分除砂生产线(入料、除砂、破碎、筛分工序)废气各产尘点设集气装置,收集的废气经2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距地面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颗粒物(其他)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15m高排气筒高度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的二级标准。车间为封闭车间,车间内每日定期打扫,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定期抽排至****公司处理,各项污染物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同时满足****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震,车间封闭,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润滑油、废桶、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为进一步保护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厂区根据分区防控要求采取分区防控措施。对生产车间、办公用房、厂区道路等区域地面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对危险废物贮存间进行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 2026年9月12日-2026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