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公司债权
所在地:**
债权总额:人民币145.34万元
债权情况:
****(以下简称“我公司”)对拥有的******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总额145.34万元,其中:债权本金83.34万元,利息60.04万元,其他权利1.96万元(截至2026年7月1日,下同,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债务企业位于**。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7月1日,******公司债权总额145.34万元,其中本金83.34万元,利息60.04万元,其他权利1.96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由张静文、刘向东、张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24日,公司登记住所**市**区蓝翔路15****基地二区29号,法定代表人张静文,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实缴5000万元,企****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煤矿安防检测设备、仪器仪表、自救器、放炮器、人员定位系统、放炮管理系统、瓦斯巡检系统、防尘管理系统、安全监控视频系统、现场监管取证系统、防雷系统、数字广播系统、安全报警系统、电暖气的开发、制造、销售维修、技术服务;地面安防工程的设计施工;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非专控通讯设备、计算机耗材、办公自动化设备、空调设备及配件、家用电器的生产、销售;日用品的批发零售;网上贸易代理、网络技术的开发集成销售;电子产品、防雷设备、消防器材、监控视频、勘察取证设备、家居用品、五金交电、建筑建材的销售;房屋租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土石方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施工劳务分包(以上凭资质证经营);物联网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机电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维修、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担保人情况
由张静文、刘向东、张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诉讼执行情况
该户债权已诉讼,****法院于2022年5月11日作出(2022)鲁0105民初1851号民事判决书,已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3)鲁0105执314号,目前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关于该户债权资产的主从债务人情况、具体担保方式、抵质押物情况、诉讼执行情况等详细情况,****公司网站(http://www.****.com)及点金网刊登的处置****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上述债权对应的借款本金、利息、抵押****公司收购时的贷款资料或司法文书确认的为准,主从债权诉讼时效可能存在已过时效或未申请执行丧失权利的情形,主从债务人也可能存在营业执照被吊注销、破产等情形。上述债权也可能存在其他瑕疵,导致债权无法实现等情形。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上述债权已确权,变现前景较好。
处置方式:上述债权可以公开竞价、拍卖、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或其他处置方式进行处置。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
(一)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及所属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二)与参与不****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含担保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三)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含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债务人及担保人委托的主体等;
(四)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以及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并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标的债权;
(五)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
(六)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
(七)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9月14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
**意向:中国长城****公司****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本次资产处置坚持公平、公正、公**则,任何意向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缴纳保证金)当然取得对标的资产的优先购买权或标的资产的任何购买保证。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陈经理、密经理
联系电话:0531-****9757,0531-****9830
联系地址:**市经七路168号银河大厦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郑经理
联系电话:0531-****9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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