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营山生态环境局关于受理并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四川-南充-营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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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并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 2026-09-11 11:21

经审议,我局受理并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1日-2026年9月18日。

电话:0817-****620

地址:**县一环**二段****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县城乡供水标准化建设项目(一期)

**县**乡、木顶乡

****公司

**深****公司

建设2座净水厂:回龙水厂(4.8万m3/d,****水库)、玲珑水厂(2.4万m3/d,****水库),总供水规模7.2万m3/d,配套建设取水构筑物、原水输水管道。

1、施工期

水:玲珑水厂立即完善厂界实体围墙、截洪沟;施工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生活污水清运至保护区外处置;水下施工减少底泥扰动,废渣全部上岸处理。回龙已施工区域完成迹地恢复。

生态:湿地公园仅保留必要取水工程,禁止新增临时占地;管线施工完成后及时复耕复绿,落实水土保持;避开生物繁殖期施工。

气、声、固废:洒水抑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规范处置,危废及时交资质单位处理。

2、运营期

水:厂区不设置排污口。回龙水厂:反冲洗、排泥废水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外运处置。玲珑水厂:厂外设永久截洪沟,厂区雨水引至库外溢洪道排放;生产废水全部厂内回用;生活污水吸粪车转运保护区外;配套应急池及切换阀,事故废水全部截留外运,****水库。

噪声:水泵、风机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减振、建筑隔声。

固废:水厂污泥妥善处置;废机油、化验废液等危废即产即清,不长期厂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环卫清运。

生态与风险:做好取水口库岸保护;严格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区、湿地公园管控;药剂库房做防渗围堰;编制应急预案并演练;开展水质、噪声及生态跟踪监测;完善环保台账,落实环保三同时。


**县城乡供水标准化建设项目(一期)公示本.pdf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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