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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明**食品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人行道工程)——B标段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一节投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项号:5;条款号:4.1.9;条款名称: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第3小点:标书代写
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市政程专业1人;
质量员:1人;
材料员:1人;
机械员:1人;
安全员:1人;
试验员:1人;
劳务员(也称“劳资专管员”): 1 人;
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满足行业主管相关要求。
现修改为:
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市政程专业1人;
质量员:1人;
材料员:1人;
机械员:1人;
安全员:1人;
试验员:/ 人;
劳务员(也称“劳资专管员”): 1 人;
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满足行业主管相关要求。
备注:请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自行查阅本补充通知,若因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未及时留意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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