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国有企业改革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资发〔2010〕157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DB42/T 2209-2024)等文件要求,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特别是利益相关方对****转让**县******公司股权事项的意见和诉求,现对该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决策事项基本情况
1.事项名称:****转让**县******公司股权事项
2.基本情况:根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及深化提升行动的相关要求,****围绕“主业相同、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优势互补”原则,聚焦政府项目代建、城镇投资开发、清洁能源等主责主业,按照《****重组整合改革方案》,需通过“两非”“两资”清理瘦身,对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实施转让退出。**县******公司属于安保服务类非核心业务,****公司战略定位不符。因此,国投公司拟将****公司70%股权予以转让,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配置效率和运营效益。
(1)转让方:****;
(2)受让方:签订转让协议后确认受让方,优先小股东购买;
(3)被转让企业:**县******公司;
(4)转让标的与范围:本次转让标的为****所持有的**县******公司70%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70%股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本决策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主要事项
(1)决策实施对自身生产、生活和其他方面的影响;
(2)决策实施对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3)本次决策事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4)对本决策事项的态度;
(5)对本决策事项其他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诉求。
三、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公众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头、电子或书面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公司
通讯地址:****开发区雄楚大道888号金地﹒雄楚1号三期D2栋10层26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6****5522
邮箱:****1562qq.com
五、公示时间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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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