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办理结果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名称: | 2026年9月14日关于对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6-09-14 | 发布日期: | 2026-09-14 |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乌1HC等3口探井工程》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4、15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0-****355
通讯地址:**市**阿木古郎镇呼伦大街36号
邮 编:021200
| 项目名称 | 乌1HC等3口探井工程 |
| 建设地点 | **乌东联合站西南、苏一联合站东南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苏一联、乌东联附近,建设性质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部署3口勘探井,分别为:乌1HC探井,位于乌东联合站西南5.4km,钻深3950m;乌34探井,位于乌东联合站西南4.7km,钻深4050m;苏27探井,位于苏一联合站东南5.0km,钻深1760m,完钻后进行试油,获取有关技术参数。项目总投资19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万元,占总投资的4.5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措施 | 1、废气 施工现场和道路洒水降尘,施工现场周围围挡,物料集中堆放并遮盖;车辆装载密闭或遮盖;避免大风天气施工。使用品质合格的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试油期间产生的伴生气,若达到燃烧条件,进行点火燃烧;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加强管理,减少非甲烷总烃挥发。 2、废水 压滤水由罐车分别拉运至乌东联合站、苏一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经集中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水质主要控制指标后,可回注地层,不得外排。施工期间使用移动厕所,施工结束后生活污水拉运至阿****处理厂处理。试油产液在井场储液罐中暂存,由罐车拉运至乌东联合站、苏一联合站处理(乌1HC、乌34依托乌东联、苏27依托苏一联)。压裂返排液由罐车拉运至德二联压裂返排液站集中预处理后,进****处理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水质主要控制指标后,回注地层,不得外排;压裂返排液中固相形成废液池底泥,清淤拉运至贝28作业区含油污泥暂存池,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3、固体废物 废钻井液、钻井岩屑、废射孔液、钻井废水排入井场移动式泥浆不落地处理装置,分离出的泥饼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石油天然气开采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 1461-2026)中的规定后可综合利用。产生的废油由专用的容器收集,并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常态下不在井场内暂存,建立内部产生转运台账,如实填写台账并妥善保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三防”垃圾箱内,由钻井队委托服务单位****填埋场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