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公司****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申请审批《国****公司****公司******官湖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国****公司****公司******官湖110kV输变电工程位于**市政**石屯镇,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一)**官湖110kV变电站工程:**2台主变,容量为2 31.5MVA;本期110kV出线2回,10kV出线20回;10kV电容器组2 (3+4)Mvar;10kV接地装置采用消弧线圈接地,本期建设2套。(二)****~**110kV线路开断接入官湖变工程:**单回线路路径总长约9.42km,其中单回路架空段约 9.29km,单回路电缆线路约0.13km;**通信光缆27.7km。项目总投资93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占总投资的1.01%。
根据**网绿****公司对本项目开展环境影响
评价的结论与建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建设与生产管理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管控施工范围,科学划定施工临时用地,严禁超范围占地、破坏周边植被及生态环境。施工结束后,须第一时间对施工场地裸露地面、临时占地开展植被恢复,最大限度降低施工对周边生态环境的扰动。
(二)电磁环境污染防治。项目应满足架空线路设计规范要求,输电线路应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2010)相关规定要求。变电站、输电线路周围居民区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标准限值。
(三)水污染防治。施工期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设置施工废水收集及处理设施,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等进行收集、处理回用。变电站运营期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四)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采取洒水降尘、密闭遮盖、车辆冲洗、围挡作业等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扬尘、车辆运输扬尘,确保施工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相关要求,减少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输电设备,加强运营期线路及相关设备的日常管理、检修与维护,及时排查处理设备异常问题,有效削减运营期噪声强度,确保项目周边声环境质量符合对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管控工作。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废旧电气设备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按规定清运至指定场所处置,严禁随意丢弃、倾倒。变电站运行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废铅蓄电池不得随意丢弃,应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合规转移及处置。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主变压器下方设置集油坑并铺设鹅卵石,设置专用集油管道与事故油池连接,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不低于25m3;主变压器底部周边范围、事故油池及专用集油管道均应按相关规范进行防腐、防渗、防漏处理。建设管理单位应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措施。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所有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投产后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组织竣工环保验收。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生产前****生态环境局及我局,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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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