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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日-2026年9月8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服务局生态环境****服务大厅E区),邮编:716000
联系电话(传真):0911-****705 邮箱:****@qq.com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备注(其他承诺文件等) |
| ****煤泥烘干项目工程 | **市**县 | **** | **中蓝****公司 | 在现有工程副产品区厂房内进行建设,占地面积300m2,建设煤泥烘干生产线1条,主要布设喂料机、生物质颗粒燃烧炉、滚筒烘干炉、皮带输送机、引风机及配套环保设施,年烘干湿煤泥量约4.75万吨;本项目总投资6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65万元,占总投资的18.5%。 |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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