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社******社系统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供企函〔2026〕233号)文件精神,我社开展**区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一、申报条件
项******社控股的社有企业、******社等社会化服****供销社******社系统服务主体名录库中遴选确定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社持股比例超过50%;
(二)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三)拥有或能调配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四)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社、****管理部门的监管。
二、申报程序
1.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区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书及提交相关辅助材料(详细见附件),明确生产托管实施环节。申报单位将所有书面材料盖章件及相关材料汇编成册,一式三份提交至我社,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
2.遴选。我社根据申请情况,择优选取托管服务单位,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3.公示。我社将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严格审核,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按照严格条件、择优认定的原则确定实施主体。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1.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026年9月18日下午17:30,逾期递交材料不再受理。标书代写
2.报名地址:**市**区宪梓中路423号5****联社。
联系人:曾文彬;联系电话:0753-****717。
附件:**区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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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