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社******社系统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供企函〔2026〕233****供销社《******社关于印发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县社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公开遴选**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现就有关遴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社持股比例超过50%;
(二)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三)拥有或能调配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四)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社、****管理部门的监管。
二、申报程序、申报评审、申报要求和材料受理
申报程序: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如实填写《**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和佐证材料一起报送****。
申报评审:由****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实施主体。
申报要求:服务组织如实填写《**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并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技术人员资格证复印件、开展服务的业绩(2023年至2026年3月31日服务协议或土地承包协议,已经提供的不用重复提供)复印件、设施设备的资料及图片等佐证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申请表》样式详见附件。
材料受理:各服务组织请于2026年9月18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到****综合业务股(**县文明街35号),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5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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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