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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28MAD55JRD21 | 建设单位法人:余晓杰 |
| 潘鑫鑫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文** |
| 黄坦镇生态产业园二期2号楼和6-01号楼 |
| ****年产30万只汽摩配件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文** 黄坦镇生态产业园二期2号楼和6-01号楼 |
| 经度:120.000330 纬度: 27.75931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1-02 |
| 温环文建〔2025〕0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4-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500 |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28MAD55JRD2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328MAD55JRD21 | 验收监测单位:**创泷****公司 |
| ****0302MA285Y8L06 | 竣工时间:2025-04-29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6-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7-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www.****.com |
| 本项目为**项目,位于**省**市文**黄坦镇生态产业园二期2号楼和6-01号楼。建设规模:企业总用地面积9388.88m2,总建筑面积23509.25m2,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产30万只汽摩配件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约4485.6万元,环保投资约64万元。具体建设内容、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详见环评报告表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为先行验收,目前年产27万只汽摩配件,喷砂、清洗、研磨工序暂为外协处理,其余工艺与环评一致,地址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
| 本次为先行验收,目前年产27万只汽摩配件,喷砂、清洗、研磨工序暂为外协处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30万只汽摩配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7万只汽摩配件 |
| 本次为先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下料:铝型材经过切割下料,该过程产生边角料和噪声。 机加工、车床加工、台钻加工:锻打后的产品,****中心的精加工、车床加工和台钻加工形成半成品,该过程产生金属粉尘和边角料,设备运行产生噪声。 研磨:在研磨机中加入磨料去除金属件表面毛刺,达到表面光亮的效果,该过程产生研磨废水和废磨料,设备运行产生噪声。 清洗流水线:企业对加工后零部件使用清洗流水线机进行清洗,清洗过程中除油池中添加洗洁精,清洗流水线的清洗槽的更换频次均为每月更换一次,该工序会有废水产生。 喷砂:利用高速砂流的冲击作用清理和粗化基体表面的过程。采用压缩空气为动力,以形成高速喷射束将喷料高速喷射到需要处理的工件表面,使工件表面的外表面的外表或形状发生变化,由于磨料对工件表面的冲击和切削作用,使工件的表面获得一定的清洁度和不同的粗糙度,使工件表面的机械性能得到改善。喷砂工作时喷射出来的砂料落入底部纵向刮板式输送系统内,纵向刮板式输送系统内将砂料推送到横向刮板输送系统内,再由横向刮板输送系统输送至提升机料斗内,提升机将砂料提升到喷砂机内的储砂箱内,如此形成砂料循环使用。喷砂机全密闭运行,运行时会产生砂粉尘,经过配套的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收集的砂料回用于生产。 点漆、烘干:完成喷砂的产品经过外协氧化后,进行人工点漆,将水性漆通过人工注射的方式点入金属表面的logo内,点漆完成后进入烘箱烘干。本项目注射器为一次性注射器,该工序会有废注射器产生。 注油:完成点漆烘干后的产品经自动注油机分别对液压制动器和减震器注入刹车油和减震油。 装配、激光打标、检验、成品包装:装配完成的产品经检测设备检验合格,再经过激光打标后包装入库。测试不合格的产品经重新机械加工后进入检验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1)下料:铝型材经过切割下料,该过程产生边角料和噪声。 (2)机加工、车床加工、台钻加工:锻打后的产品,****中心的精加工、车床加工和台钻加工形成半成品,该过程产生金属粉尘和边角料,设备运行产生噪声。 (3)研磨:此工序外协。 (4)清洗流水线:此工序外协。 (5)喷砂:此工序外协。 (6)点漆、烘干:完成喷砂的产品经过外协氧化后,进行人工点漆,将水性漆通过人工注射的方式点入金属表面的logo内,点漆完成后进入烘箱烘干。本项目注射器为一次性注射器,该工序会有废注射器产生。 (7)注油:完成点漆烘干后的产品经自动注油机分别对液压制动器和减震器注入刹车油和减震油。 (8)装配、激光打标、检验、成品包装:装配完成的产品经检测设备检验合格,再经过激光打标后包装入库。测试不合格的产品经重新机械加工后进入检验工序 |
| 本次为先行验收,目前年产27万只汽摩配件,喷砂、清洗、研磨工序暂为外协处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低温蒸发浓缩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采用DB33/887-2013间接排放限值;总氮标准限值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标准限值)后纳入该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处理厂集中统一处理。 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喷砂粉尘和点漆、烘干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和表6排放限值标准;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标准;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5中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噪声污染防治。项目采用高效低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四周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废污染防治。固废管理应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根据固废的类别,一般固体废物应按照《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生态环境部公告2024年第4号)进行分类贮存或处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无害化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只有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等)。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经****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液压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使用过程中因蒸发而损耗,需适时补充。 本项目排放的无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点漆、烘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激光打标烟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生产装置的“跑冒逸散”、储存转运过程中的飘散等。本次为先行验收,喷砂暂为外协处理,故暂无喷砂粉尘产生。 ①点漆工序的水性漆采用注入式,注入后再经烘箱烘干,已加强通风。 ②激光打标烟尘产生的量较少且金属氧化物比重较大易沉降,加强通风。 ③生产装置的“跑冒逸散”、储存转运过程中的飘散废气,废气量很少,无组织排放,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的噪声由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的振动、摩擦和撞击等引起的机械噪声。 本项目的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隔振、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采用隔声效果良好的实体墙、隔声玻璃,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本项目主要产生金属边角料、含油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桶、废切削液、废抹布、废注射器和生活垃圾。 其中金属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收集后出售相关废物回收企业与私人,回收综合利用;贮存过程满足相应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含油边角料、废包装桶、废切削液、废抹布、废注射器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管理,已经与******公司签订了危废委托处置服务合同,设专用危废储存间,无露天堆放,并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已做好暂时储存管理工作及防雨防渗;并已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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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车间通风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本项目排放的无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点漆、烘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激光打标烟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生产装置的“跑冒逸散”、储存转运过程中的飘散等。本次为先行验收,喷砂暂为外协处理,故暂无喷砂粉尘产生。 ①点漆工序的水性漆采用注入式,注入后再经烘箱烘干,已加强通风。 ②激光打标烟尘产生的量较少且金属氧化物比重较大易沉降,加强通风。 ③生产装置的“跑冒逸散”、储存转运过程中的飘散废气,废气量很少,无组织排放,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 验收监测期间(2025年05月13日至14日),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企业边界任何1h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及臭气浓度一次最大监测值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现状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表5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规定的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限值要求。 |
| 1 | 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隔振、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采用隔声效果良好的实体墙、隔声玻璃,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 验收监测期间(2025年05月13日至14日),四周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固废污染防治。固废管理应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根据固废的类别,一般固体废物应按照《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生态环境部公告2024年第4号)进行分类贮存或处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无害化处理 | 本项目主要产生金属边角料、含油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桶、废切削液、废抹布、废注射器和生活垃圾。 其中金属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收集后出售相关废物回收企业与私人,回收综合利用;贮存过程满足相应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含油边角料、废包装桶、废切削液、废抹布、废注射器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管理,已经与******公司签订了危废委托处置服务合同,设专用危废储存间,无露天堆放,并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已做好暂时储存管理工作及防雨防渗;并已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次为先行验收,喷砂、清洗、研磨工序暂为外协处理,故废玻璃砂、收集粉尘、废布袋、废磨料、废水分离浮油、废浓缩液、废槽渣均暂未产生。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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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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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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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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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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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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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