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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 工程名称 |
**区****地块项目(设计“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设计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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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方案-实力要素-子要素内容中的“投标人的获奖情况。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获奖时间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类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修改为“投标人的获奖情况。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获奖时间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类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二、招标文件原内容若与本答疑(纪要)内容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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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09月14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0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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