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16-23X井(勘探井)钻井工程

审批
新疆-阿克苏-库车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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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6********54911XG王林生
商佳俭**维吾尔自治区****市
******市建设路辖区石化大道26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哈16-23X井(勘探井)钻井工程
2021版本:099-陆地矿产**地质勘查(含油气**勘探);二氧化碳地质封存M7471-M7471-能源矿产地质勘查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市
经度:83.****1389 纬度: 41.****4094****环境局
2025-11-07
阿地环审〔2025〕472号无
5000
144****
916********54911XG**山河****公司
916********052853H******公司,**力源信德环境****公司
****2901MA78U6R255,916********40508922026-08-11
2026-08-172026-09-11
http://www.****.cn/jcb-portal/publicity/publicity_detail?id=41532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无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设计井深7351m,目的层为O2y实际井深6715.29m,目的层为O2y
实际钻井过程中井深减少,目的层未发生变化。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常规钻井工艺常规钻井工艺
无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井场选址以及通井道路选线应尽可能避开植被覆盖度较高的区域。严格控制占地面积,禁止在施工场地外随意行车、乱碾乱压,尽量减少生态扰动面积。加强对施工人员教育宣传,保护野生动物不受侵害;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管理工作,对场地采取平整、压实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工程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使占地造成的影响逐步得以恢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防止土地沙漠化的扩展,最大限度减少对荒漠植物和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的破坏。参照《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7-2018)、《石油天然气项目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GB/T 43936-2024)相关要求,制定完善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采取因地制宜的生态修复方法,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貌原状,减少水土流失。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钻井期制定环境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工程占地和施工场地,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的活动范围,避免生态破坏,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设备和车辆燃用合格的燃料,不超负荷运行;科学设置钻井流程,有效使用柴油发电机,烟气参照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修改单以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井场储罐密闭,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按照《油气井测试地面计量技术规范》(SY/T6997-2014)要求,合理控制测试放喷时间,保证控压钻井气液分离废气和放喷天然气充分燃烧,燃烧后产生的污染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井场边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限值要求,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标准限值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钻井期通过采取对钻机、泵等设施增加隔振垫、弹性垫料等减振措施,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应限值的要求。 (四)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钻井废水连同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制。酸化压裂返排液采用回收罐收集后拉运至****处理站;生活污水暂存于生活污水池内,定期拉运****处理厂处理,严禁外排;建立并完善污水清运制度,台账保存年限不少于五年。 (五)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和《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相关要求,进行分区防渗,其中钻井区、放喷池、危废间、柴油罐区等划分为重点防渗区,泥浆罐区、泵区等为一般防渗区,其余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油罐下设防渗,泥浆罐等采用铁质材料,避免发生渗漏事故。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防止跑、冒、滴、漏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钻井期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非磺化泥浆钻井岩屑经干化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或道路;磺化泥浆钻****处理站处置,经处置检测合格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或道路。 含油废物、废烧碱包装袋、粘油废防渗材料、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危废暂存间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牌,并将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上墙;危险废物应桶装密闭加盖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内,并粘贴危险废物标识标签;定期对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及时更换;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危险废物出入库管理;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内存放周期不得超过一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填埋场处理。井场选址以及通井道路选线已尽可能避开植被覆盖度较高的区域。严格控制占地面积,未在在施工场地外随意行车、乱碾乱压,已尽量减少生态扰动面积。已加强对施工人员教育宣传,保护野生动物不受侵害;已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管理工作,对场地采取平整、压实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工程结束后,已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占地造成的影响逐步恢复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已落实场地平整、砾石压盖等防沙治沙措施,防止土地沙漠化的扩展,最大限度减少对荒漠植物和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的破坏。参照《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7-2018)相关要求,施工单位已编制环保专项治理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实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和恢复,植被自然恢复中。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未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钻井期已制定《****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公司钻井(试油、修井)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油田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等环境管理制度,并合理规划工程占地和施工场地,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的活动范围,未发造成生态破坏,已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设备和车辆燃用合格的燃料,未超负荷运行;科学设置钻井流程,未使用柴油发电机;井场储罐密闭,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已按照《油气井测试地面计量技术规范》(SY/T 6997-2014)要求,合理控制测试放喷时间,保证控压钻井气液分离废气和放喷天然气充分燃烧,由于验收调查阶段本项目施工期已经结束,故类比其他井钻井工程施工期间井场边界监测数据(监测数据报告见附件),施工期井场边界非甲烷总烃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相关要求、燃烧后产生的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标准限值要求。施工期柴油发电机安装隔振垫,钻机、振动筛安装隔振垫,钻井泵加衬弹性垫料;合理布置施工现场,未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施工机械;加强施工管理,减少人为噪声,限制鸣笛,减少车辆噪声。由于验收调查阶段本项目施工期已经结束,故类比其他井钻井工程施工期场界噪声监测数据,通过类比施工期井场场界噪声监测数据(类比报告见附件),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中相应限值要求。生活污水暂存污水池,使用撬装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表2的B级标准后用于荒漠灌溉;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全部回用于钻井液配制,不外排;该井未进行酸化压裂,无酸化压裂返排液产生;已建立污水清运制度,台账进行保存,年限不少于五年。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开挖岩屑池、放喷池产生的多余土方用于场地平整;非磺化水基泥浆暂存至岩屑暂存池,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要求后,用于铺垫井场;废弃水基磺化钻井泥浆/岩屑暂存岩屑罐内,定期拉运至**山****公司(塔**岸站)处置,经处置检测合格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或道路;施工期间防渗材料完井后施工单位拉运至下一口井重复利用,未产生废防渗材料。钻井期间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烧碱包装袋暂存现场危废贮存点内,最终交由**特友再生****公司收集贮存,**特友再生****公司将废矿物油交由******公司处置,废矿物油包装物和废烧碱包装袋交由**金派****公司处置;一般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拉运至**县青****公司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相关资料已存档备查。危废贮存点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牌,并将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上墙;危险废物桶装密闭加盖存放在危废贮存点内,并粘贴危险废物标识标签;并定期对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进行检查,破损的已及时更换;已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危险废物出入库管理;危险废物在危废贮存点内存放周期未超过一年。
(1)本项目环评中“临时占地面积共20900m2,其中井场临时占地为14000m2(100m×140m),生活区临时占地为3500m2,临时井场道路占地3000m2,其他各类池体占地400m2”,实际临时占地面积共31544m2,其中井场临时占地为17017m2,生活区临时占地为5027m2,临时井场道路占地9100m2,其他各类池体及放喷管线占地400m2,总占地面积增加,均在征地范围内,新增占地类型与环评一致,未新增生态环境敏感目标。 (2)本项目环评中“设计井深7351m,目的层O2y”,实际井深6715.29m,目的层O2y; (3)本项目环评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填埋场处理”,实际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县青****公司处置; (4)本项目环评中“酸化压裂返排液采用回收罐收集后拉运至****处理站”,实际未进行压裂酸化压裂,无压裂压裂返排液产生; (5)本项目环评中“施工期生活污水暂存于生活污水池内,定期****处理厂”,实际现场使用撬装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 65 4275-2019)表2的B级标准后用于荒漠灌溉。 除以上变动外,其余项目实际建设与环评基本一致。上述变动未导致新增环境敏感点,未新增污染物排放,未加剧环境的不利影响,参照《关于印发〈**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中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界定程序规定〉的通知》(新环环评发〔2019〕140号)中相关重大变动界定,本项目上述变动均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关于印发采取了安装防喷器和井控装置,同时采用随时调整泥浆密度,采用**循环压井等技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井喷事故的发生;井场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井场钻井设备及电器设备、照明灯具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井场安装探照灯,以备井喷时钻台照明;在井架、井场路口等处设风向标,发生事故时人员迅速向上风向疏散;按消防规定配备灭火器、消防铁锹和其它消防器材;放喷管线转弯处、出口处用基墩或地锚固定牢靠;放喷管线出口处使用双基墩固定;施工单位编制《哈16-23X井钻井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生态环境局****分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已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了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施工期间未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已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期间开展了施工期环境监理,**山河****公司编制完成《哈16-23X井(勘探井)钻井工程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见附件19。项目施工结束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开展了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无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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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气治理设施 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厂界标准限值 燃用合格燃料、控压钻井气液分离废气经过分离后,进入放喷池燃烧排放,合理安排测试放喷时间、测试放喷天然气通过管线输送至放喷池通过点火装置点燃放空天然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场界无组织硫化氢未检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厂界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28mg/m3,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治理设施 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施工期柴油发电机安装隔振垫,钻机、振动筛安装隔振垫,钻井泵加衬弹性垫料;合理布置施工现场,未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施工机械;加强施工管理,减少人为噪声,限制鸣笛,减少车辆噪声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范围为37~39dB(A),夜间噪声监测结果范围34~37dB(A),项目场界四周昼、夜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钻井期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非磺化泥浆钻井岩屑经干化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或道路;磺化泥浆钻****处理站处置,经处置检测合格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或道路。 含油废物、废烧碱包装袋、粘油废防渗材料、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危废暂存间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牌,并将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上墙;危险废物应桶装密闭加盖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内,并粘贴危险废物标识标签;定期对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及时更换;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危险废物出入库管理;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内存放周期不得超过一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填埋场处理。 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开挖岩屑池、放喷池产生的多余土方用于场地平整;非磺化水基泥浆暂存至岩屑暂存池,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要求后,用于铺垫井场;废弃水基磺化钻井泥浆/岩屑暂存岩屑罐内,定期拉运至**山****公司(塔**岸站)处置,经处置检测合格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或道路;施工期间防渗材料完井后施工单位拉运至下一口井重复利用,未产生废防渗材料。钻井期间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烧碱包装袋暂存现场危废贮存点内,最终交由**特友再生****公司收集贮存,**特友再生****公司将废矿物油交由******公司处置,废矿物油包装物和废烧碱包装袋交由**金派****公司处置;一般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拉运至**县青****公司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相关资料已存档备查。危废贮存点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牌,并将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上墙;危险废物桶装密闭加盖存放在危废贮存点内,并粘贴危险废物标识标签;并定期对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进行检查,破损的已及时更换;已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危险废物出入库管理;危险废物在危废贮存点内存放周期未超过一年。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井场选址以及通井道路选线应尽可能避开植被覆盖度较高的区域。严格控制占地面积,禁止在施工场地外随意行车、乱碾乱压,尽量减少生态扰动面积。加强对施工人员教育宣传,保护野生动物不受侵害;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管理工作,对场地采取平整、压实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工程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使占地造成的影响逐步得以恢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防止土地沙漠化的扩展,最大限度减少对荒漠植物和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的破坏。参照《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7-2018)、《石油天然气项目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GB/T 43936-2024)相关要求,制定完善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采取因地制宜的生态修复方法,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貌原状,减少水土流失。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井场选址以及通井道路选线已尽可能避开植被覆盖度较高的区域。严格控制占地面积,未在在施工场地外随意行车、乱碾乱压,已尽量减少生态扰动面积。已加强对施工人员教育宣传,保护野生动物不受侵害;已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管理工作,对场地采取平整、压实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工程结束后,已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占地造成的影响逐步恢复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已落实场地平整、砾石压盖等防沙治沙措施,防止土地沙漠化的扩展,最大限度减少对荒漠植物和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的破坏。参照《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7-2018)相关要求,施工单位已编制环保专项治理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实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和恢复,植被自然恢复中。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未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严防污染事故发生。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采取了安装防喷器和井控装置,同时采用随时调整泥浆密度,采用**循环压井等技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井喷事故的发生;井场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井场钻井设备及电器设备、照明灯具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井场安装探照灯,以备井喷时钻台照明;在井架、井场路口等处设风向标,发生事故时人员迅速向上风向疏散;按消防规定配备灭火器、消防铁锹和其它消防器材;放喷管线转弯处、出口处用基墩或地锚固定牢靠;放喷管线出口处使用双基墩固定;施工单位编制《哈16-23X井钻井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生态环境局****分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已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了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施工期间未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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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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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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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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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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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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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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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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