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供应商: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切实加强保证金管理,妥善解决历史存量保证金长期未退问题,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7 号)、《****财政厅****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粤财采购〔2025〕13 号)等文件要求,现对********财政局代****政府采购保证金开展全面清理清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范围
本次清退范围为我****财政局代****政府采购存量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且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尚未办理退还手续的供应商,均属本次清退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 中标单位 | 采购编号 | 保证金余额(元) |
| **** | 东采公〔2012〕 592 号 | 11965 |
| **** | 东采公〔2012〕 592 号 | 14604 |
| **** | 东采公〔2012〕 591 号 | 119160 |
| ****公司 | 东采单〔2013〕 249 号 | 12700 |
二、办理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请各相关供应商于公告期内(2026年10 月14日前)尽快联系我馆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三、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一)投标保证金退还所需资料
1.保证金汇入时的转账凭证或收款收据复印件;
2.《退投标保证金申请表》(详见附件2);
(二)履约保证金退还所需资料
1.保证金汇入时的转账凭证或收款收据复印件;
2.《退履约保证金申请表》(详见附件3);
(三)其他情形
1. ****银行账户已变更的,需提供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详见附件4);
2. 供应商单位已变更的,需提供机构改革或变更的相关证明文件。
四、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址:**市**元美中路2 号
联系人: 曾小姐
联系电话:0769-****5256
办公时间:周二至周日 9:30—17:30
五、逾期处理方式
公告期满后仍无人认领或未办理退还手续的保证金,我馆将依照相关规定上缴国库,不再予以退还。
六、其他事项
(一)所有提交的复印件材料均须标注“ 与原件核对无误” ,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凡存在项目纠纷、履约争议、涉法涉诉等情形的,暂不予办理清退,待相关争议解决后再行处理;
(三)请各相关供应商相互转告,及时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1.退付保证金业务流程
2.退投标保证金申请表
3.退履约保证金申请表
4.XX 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户名/账号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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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9 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