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 | 913********090704F | **省**市**区中南世纪城27幢2701室 | 90.08(均分制) | ****000元 |
| 服务类 |
| 名称:**区电子政务外网运行维护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维护服务范围包括:**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区应用发布区网络、**区互联网区网络、**区三类视频专区网络及**区政务外网3个核心机房等基础设备。 服务要求:按照采购需求配备与服务要求相适应的人员,按照服务标准,对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提供满足需求的各项服务。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内的首年度合同履行期限为采购合同签订生效,采购人通知服务之日起计的1年(即12个月);三年服务总周期仅为**框架约定,每一年度合同相互独立,不构成采购人必须逐年续签的承诺。年度服务综合评价合格、财政预算落实到位前提下,采购人可根据当年工作需求、市场情况自主决定是否与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供应商本年度存在违约情形、服务评价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直接不再续签后续年度合同,****政府采购活动;服务期内,如本项目服务范围、服务内容等发生实质性变更,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原则协商一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继续履行合同或提前终止合同;合同提前终止的,双方应就已完成服务及费用结算妥善处理完毕,同时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新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及要求,****政府采购活动。 服务标准:针对本项目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供应商按运维服务应执行的标准,提供采购人所需的运维服务。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准,100-200万元(含)内乘以服务费率7‰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用经计算超5000元的,按5000元收费。本次代理服务费收取金额0.5万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青年中路128号
联系人:周杨
联系电话:151****2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大道388****中心)2幢6层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0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健秋
电话:0513-****0399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