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批小型养路机械设备成交候选人公示(项目编号:****)
****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批小型养路机械设备(项目编号:****),****小组评审,现公示结果如下:
一、 成交候选人情况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排序 |
| 1 | 内燃锯轨机 | **** | 1 |
| 2 | 锂电钢轨垂直打磨机 | ****公司 | 1 |
| 2 | 锂电钢轨垂直打磨机 | **铁安****公司 | 2 |
| 3 | 无刷高扭矩锂电冲击扳手 | 众华工业****公司 | 1 |
二、其他公示内容
包件3******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及3C证书和投标产品型号不一致,不满足采购文件采购公告:“3.1.13包件3:锂电池组安全符合GB31241-2022《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技术规范》内相关要求。国产机器、进口机器(包括国内生产的国外品牌)的锂电池组必须提供国家强制性3C认证(认证证书上显示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单位应和本次投标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单位一致。”的要求,否决其投标。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单位如有异议,请在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17日,以异议函件的形式向****公司提出,逾期****公司不予受理。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请求及主张;
(四)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六)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按规定要求提供材料的异议,****公司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省**市**区东环城路117-5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537-****48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成丰大厦8楼(**市**区天成路57号)
联 系 人:邢女士
电 话:0531-****8204
电 子 邮 件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