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持****酒店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酒店
所 在 地:黔南州**县
债权总额:32,031,932.32元
担保方式:抵押担保、保证担保
一、债权基本情况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6年8月20日,资产总额为32,031,932.32元,其中本金13,970,000.00元,利息18,031,932.32元(含利息、罚息、复利),其他债权30,000.00元(律师费)。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保证担保。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其他费用等按借款合同(或相关协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计算****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为准,保证****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1.保证:吴先燕、阳辅海、阳聪、龙冰雪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抵押:****酒店名下位于**县龙坪镇河滨路的自建房产作为抵押担保,房产面积2248.54㎡,房产性质:商业。
(二)债务人及保证人概况
1.债务人情况
该企业成立于2014年12月1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95559N,位于**省****县龙坪镇河滨路,系个人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吴先燕,实际控制人阳辅海,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酒店服务。目前实控人阳辅海因涉刑入狱,实控人****酒店。
2.保证人情况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
联系电话 |
| 1 |
吴先燕 |
女 |
522728********0027 |
**省**县龙坪镇**巷 |
187****1311 |
| 2 |
阳辅海 |
男 |
522728********2716 |
**省**县龙坪镇祥脚村一组, 服刑于**壮族自治区****监狱 |
|
| 3 |
阳聪 |
男 |
522728********271X |
**省**县龙坪镇祥脚村一组 |
152****3666 |
| 4 |
龙冰雪 |
女 |
522728********2743 |
**省**县龙坪镇祥梅林苑 |
182****1727 |
二、瑕疵披露
上述债权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一)与债权资产相关的借款人和/或担保人和/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二)上述债权资产借款人、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三)债权资产的担保合同可能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无过错或仅承担一部分过错责任;
(四)债权金额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而致与实际金额不符、存在应付而未付费用或已支付而未扣减的情形;
(五)主从债权证明文件可能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缺失或不完整;
(六)债权已进入执行程序;目前实控人因涉刑入狱,实控人****酒店。
(七)抵押物经拍卖、变卖或折价所得价款,对上述债权在最高债权额1400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但需注意,该抵押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所对应****法院支持。
****酒店共计六层,****酒店大堂,二层为KTV(现已停业),****酒店住宿房间,每层设有约22间客房。此外,该酒店承租第三方自建房源(含客房约20间及消防通道),与酒店自有房源已实现连通,****酒店整体布局,并共用消防通道。
三、交易对象与交易条件
(一)交易对象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2、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资产转****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标的资产原债务企业及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人为自然人的,不属于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属于标的资产原债务担保****公司;不属于标的资产原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亦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3、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标的资产原涉及的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其关联方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主体;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受让人应在成交确认前出具相关承诺书,承诺受让人满足交易资格。
(二)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四、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9月15日
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
五、处置方式:
按照《****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置,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转让等。
六、其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周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851-****5996、187****4600
通讯地址:**市**区枣山路11号港天大厦1幢1单元4层
受理举报事项
****办公室/审计部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51-****0484
****监管局监督电话:0851-****7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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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