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花渡河(正岗-花渡北河汇合口)防洪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 | |||||||
| 项目编号 | WH810SL26SG0548 (FS340********509号) | |||||||
| 标段名称 | **市花渡河(正岗-花渡北河汇合口)防洪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 | |||||||
| 标段编号 | WH810SL26SG054801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 地址 | **省**市**市**西路136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吴诗宇0553-****012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省**市**县福渡镇福渡街道305栋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童美群138****2113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9月08日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 |||||||
| 投标报价(元) | ****7975.66 | |||||||
| 项目负责人 | 惠培阳 | |||||||
| 证书编号:豫141********34887 | ||||||||
| 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
| 工期(天) | 540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7标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市**卫河共产主义渠治理工程施工项目、岳小河出境断面达标治理工程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报价(元) | ****5656.17 | |||||||
| 项目负责人 | 楚云松 | |||||||
| 证书编号:豫141********28691 |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 ||||||||
| 工期(天) | 540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卫河干流(淇门~徐万仓)治理工程马头村围村埝工程施工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卫河干流(淇门~徐万仓)治理工程马头村围村埝工程施工、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市横塘项目区工程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公司:一级建造师证书未双签。;******公司:分项报价合理性中水保和环保没有报价;河****集团有限公司:分项报价都不在合理性范围内。;******公司:委托代理人未提供社保证明。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抽取的系数:K值0.3 报价得分计算方法一 2、样本值单位:****集团****公司.**市禹坤****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县天龙****公司 3、基准价:****1175.98 4、其他:****技术负责人肖国朋 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工程师,B202********0724,业****泵站改造提升工程施工2标。******公司技术负责人:张磊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工程师B201********0158,业绩卫河干流(淇门~徐万仓)治理工程马头村围村埝工程施工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