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 2026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 时在****办事处201开标室对**市白沙路街道**大道北路126-130号的房屋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标书代写
一、拍卖标的概况:
位于**市白沙路街道**大道北路126-130号,建筑面积164平方米(其中底层3间96平方米,二层2间68平方米),出租用途:商业,租赁期限:五年,年租金起拍价:7.75万元,保证金:2万元。
注:1、标的现状:使用中。原承租人合同到期日为:2026年10月9日。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权。如原承租户未竞得该房屋承租权,租户自愿在2026年11月9日前无条件腾空所租房屋(搬迁期1个月按原租金结算)。
2、标的内由原承租人投入的设施设备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若买受人为新承租人,则由新老承租人自行协商解决,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涉。
3、标的物不得用于经营餐饮、单身公寓、KTV、工业企业、易燃易爆品以及影响周边群众日常生活的相关经营活动。
4、第一年租金按照成交计价,必须一次性付清,租金实行先付后用的原则,以后每年的租金必须在前一年的租期到期日前一个月一次性交至本村指定账户。
5、拍卖成交后,移交之日起的各类费用及相关证照均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或自行办理。
6、买受人付清首年租金并签订《租赁合同》后给予一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装修期间的水电费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7、买受人不准在出租的标的内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并保证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委托人有关房屋使用的规定。
8、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双方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拍卖前需自行现场踏勘、测算和核实拍卖标的,自行评估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一旦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一切现状及价格的认可,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还标的物或拒付拍卖成交款及其他费用。
二、拍卖方式:
增加拍卖,价高者得。
三、看样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9月22日于标的物现场展示,集中现场看样请于2026年9月20日(下午2:00-4:00)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看样咨询电话:184****2007 何先生。
四、报名资格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原租户按规定完成报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竞买人须向委托人递交详细的房屋租赁经营方案,原则上整体方案由委托人和竞买人充分沟通并经双方认可后方可报名,买受人在后续租赁经营中不得违反经营方案的内容,否则委托人有权提前收回标的并终止协议,房屋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因违反经营方案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涉。
五、报名须知:
1、报名者须于2026年9月22日16:00前(到账时间为准)将拍卖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户名:****公司;开户行:****公司**中心区支行;账号:86011********0919),自然人携本人身份证,单位携营业执照、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汇款凭证等相关资料于2026年9月22日16:30前到******海关路88号302室办理报名竞拍手续,否则无权参加竞价;2、若需委托的,另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
六、看样时间:集中现场看样请于2026年9月20日(下午2:00-4:00)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看样咨询电话:184****2007 何先生。
七、竞买人须于 2026 年9月 23日上午 9 时前到 ****办事处201开标室 进行签到登记,否则视作自动放弃拍卖资格。标书代写
八、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白沙路街道“三资”管理办公室,监管电话:****3262。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84****2007 何先生 ;
****公司
二〇二六年 九 月 十四 日
**市白沙路街道**大道北路126-130号的房屋租赁权拍卖须知
(编号:****)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 2026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 时在****办事处201开标室对**市白沙路街道**大道北路126-130号的房屋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等法律及相关政策法规,现将有关事项敬告如下,各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遵照执行。标书代写
一、拍卖标的概况:
位于**市白沙路街道**大道北路126-130号,建筑面积164平方米(其中底层3间96平方米,二层2间68平方米),出租用途:商业,租赁期限:五年,年租金起拍价:7.75万元,保证金:2万元。
注:1、标的现状:使用中。原承租人合同到期日为:2026年10月9日。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权。如原承租户未竞得该房屋承租权,租户自愿在2026年11月9日前无条件腾空所租房屋(搬迁期1个月按原租金结算)。
2、标的内由原承租人投入的设施设备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若买受人为新承租人,则由新老承租人自行协商解决,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涉。
3、标的物不得用于经营餐饮、单身公寓、KTV、工业企业、易燃易爆品以及影响周边群众日常生活的相关经营活动。
4、第一年租金按照成交计价,必须一次性付清,租金实行先付后用的原则,以后每年的租金必须在前一年的租期到期日前一个月一次性交至本村指定账户。
5、拍卖成交后,移交之日起的各类费用及相关证照均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或自行办理。
6、买受人付清首年租金并签订《租赁合同》后给予一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装修期间的水电费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7、买受人不准在出租的标的内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并保证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委托人有关房屋使用的规定。
8、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双方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拍卖前需自行现场踏勘、测算和核实拍卖标的,自行评估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一旦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一切现状及价格的认可,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还标的物或拒付拍卖成交款及其他费用。
二、报名方法:
1、竞买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原租户按规定完成报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2、看样时间、集中现场看样请于2026年9月20日(下午2:00-4:00)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看样咨询电话:184****2007 何先生。
3、报名者须于2026年9月220日16: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拍卖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户名:****公司;开户行:****公司**中心区支行;账号:86011********0919)。
4、自然人携本人身份证,单位携营业执照、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汇款凭证等相关资料于2026年9月22日16:30前到******海关路88号302室办理报名竞拍手续,否则无权参加竞价。
5、单位报名竞买的,若法定代表人不能亲临现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自然人若需委托的,委托人和被委托人须共同到达现场办理授权委托书。
三、拍卖规则:
1、拍卖方式:增价拍卖,价高者得。每次加价幅度为1000元或1000元的整倍数,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2、拍卖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开标室(201室)。标书代写
3、拍卖时间:2026年9月23日上午9:00。
4、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为裸价,不含税和其它任何费用。
5、拍卖会由拍卖师主持,拍卖师有权根据出价情况调整加价幅度,并依法对竞买人的出价、应价以及成交进行有效确认。
6、标的加价幅度由拍卖师确定,竞买人的竞价规则为:第一个举牌应价为起拍价,第二个举牌应价则归整到加价幅度的整数倍,然后依次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出价或应价,以此类推,一直到无人出价或应价为止,未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出价或应价须经拍卖师有效确认。
7、拍卖过程中,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有最高应价时,拍卖师以“第一次”“第二次”“最后一次”的方式提醒其他竞买人三次加价的机会,若再无人再加价的,拍卖师以落槌表示成交,成交后竞买人的应价、出价均无效。拍卖落槌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
8、竞买人应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拍卖时间开始前到达拍卖地点,凭经办人本人身份证或单位公章领取竞买号牌,否则拍卖人有权视为竞买人已放弃竞买。竞买人对竞买号牌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被错拿等原因造成的竞价或成交,均视为竞买人本人行为。
9、本次拍卖的出租人是指委托人或委托人授权的管理人,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手续,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0、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拍卖开始之前书面告知竞买人,竞买人一经参拍,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11、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接受,保证金退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竞买人的一切损失。
12、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在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本人持竞买人相关证件及拍卖人出具的拍卖保证金收据办理退款手续(不计息),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由买受人持与委托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拍****公司不计息退还。
13、竞买人报名时提交的地址(含身份证地址)、电话等即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该联系方式产生通知、催告等无法到达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14、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五年租金的2%)。
四、税费承担:
1、成交价为年租金(不含税价格),买受人按约定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按实开具收据,租赁关系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涉及标的物交付之日起至标的物归还委托人前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按规定支付,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垃圾清运费、数字电视、燃气费等。
五、款项支付:
1、买受人须在成交至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款(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交(5000元)和拍卖佣金。
2、首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交款账户:**市白沙路街道应莫陈集体经济组织;开户银行:****银行;账号:201********6336。
3、佣金交款账户:****公司;开户行:****公司**中心区支行;账号:86011********0919。
六、标的移交:
买受人付清相关款项后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标的物在签订《租赁合同》后按现状由委托人直接交付给买受人。
七、特别约定:
1、本次拍卖仅对价格进行确认,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具体权利和义务以双方签订的《房产租赁合同》为准。
2、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对标的物进行实地踏勘与了解,一旦报名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愿意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委托人和拍卖人声明不承担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的担保责任。
3、买受人不得利用标的物进行违法乱纪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并保证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委托人有关租赁的规定。在租赁期内,买受人(承租人)是出租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和责任人,对该房屋相关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承担一切责任,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拍卖成交后。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与委托人签订完《租赁合同》,委托人给予一个月的装修期,装修期不计入五年租赁期内,装修期涉及水电及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若原承租人成交的,原租赁期截止次日起的一个月为免租金装修期,租赁期从装修期满的次日起计算;若非原承租人成交的,需给予原承租人房屋腾空期,即腾空期为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1月9日,租赁期从2026年11月10日起计算。
4、租赁期为五年,租金五年不变,实行先付后用的原则,一年一付,第二年起承租人应提前一个月将下一年租金付清。若承租人未按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租赁期间的相关配套设施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通讯、数字电视、消防等,涉及上述设施的安装或增扩容由买受人承担。
6、租赁期内,涉及门前三包、卫生、消防及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7、若涉及买受人使用标的物、装修标的物以及自身经营需要须办理相关证照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与委托人、拍卖人无涉。
8、若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租赁物损坏须提前终止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政府拆迁或出租人调整的,出租人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出租人不对承租人做任何补偿或赔偿,但出租人需提前三个月告知承租人。
9、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承租人返还标的物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的状态,并须经出租人验收认可。承租人有权将自行添置的各类可移动财产收回,投入的固定设施无偿归出租人所有。
承租人逾期归还租赁物的,则每逾期一日须按原日租金标准的二倍向委托人支付占用期间的使用费,房屋水电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0、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擅自将标的物私自转租或转让给第三人使用。若买受人擅自将标的物私自转租或转让给第三人使用,一经发现,委托人有权提前收回标的并终止协议,并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1、承租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未按《租赁合同》或者本次《拍卖须知》的要求条款约定使用标的物的。
②将标的物用于非法****政府相关政策要求的。
③没有及时付清拍卖款项、租金、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的。
④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私自转租或转让给第三人使用的。
八、法律责任:
1、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有权在买受人违约时将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有权单方面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收回标的并征得委托人同意重新拍卖,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A.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B.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
C.买受人不按本《拍卖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2、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造成损失的,由竞买人承担赔偿责任。
九、其他:
1、若有其他由拍卖人提供的与本次拍卖相关的附件均视为本须知有效组成部分。
2、本须知的解释权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归拍卖人所有。
****公司
二〇二六年 九 月 十四 日
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市白沙路街道应莫陈集体经济组织
主体资格证号:N233********32441N
注册住所:**市**市白沙路街道**路8-28号
机构类型:集体经济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主体资格证号或身份证号:
法定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产权租赁标的
甲方将所属的位于**市 白沙路街道**大道北路126-130号的房屋 ,出租给乙方使用,出租面积 164 平方米。第二条 流转标的上设置的抵押权、质权、承租权情况如下:本合同标的没有设置抵押权、质权、承租权。甲方已对上述权利的享有人履行了法定的告知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1、对出租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
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组织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4、出租标的没有任何第三人权益,也没有违反对出租方具有约束力的组织章程、所签署的合同、协议及所有法律文件。
第四条 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1、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授权、审批,以及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3、承租方承租标的没有违反对承租方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协议等所有法律文件。
第五条 租赁方式、租赁期限、租赁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1、租赁权取得方式:拍卖方式。
2、租赁期限:五年,自__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止,甲方给予乙方从__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止的房屋装修免租期,免租期涉及水电及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租赁价格: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标的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每年,即:人民币(小写)¥________出租给乙方,五年租金合计________元整。
4、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第1年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必须于签订本合同之日汇入甲方指定帐户;以后年的租金必须在前一年的租期到期日前一个月一次性付给甲方。
5、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房屋履约保证金 万元,由甲方出具收款收据,租赁届满或合同解除时,乙方结**、电、气、物业管理费等租赁期间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交还钥匙,****管理局注销或变更经营地后,由甲方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第六条:保险购买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须自费为房屋及财产购买并维持足额保险,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房屋的市场重置价值,保单中须将甲方列为第一受益人或共同被保险人。
2、因乙方未投保导致损失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 双方约定事项1、标的须按现状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拆、搭建。
2、房屋按现状出租,租赁期间房屋室内装修由竞得人自理,竞得人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用途,不得转租、转借他人。竞得人若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转借、转租给他人的,出租方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并终止协议,租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租赁期满,竞得人投资的动产自行处理,固定性装潢不得拆卸,出租方不承担作价补偿义务。
3、竞得人确因装修需要改变房屋结构的(非承重结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在租赁期满后无条件将其恢复原状。
4、租赁期间竞得人应自行做好安全保卫及消防设施的配备安装,并自觉接受出租方的监督和管理,因使用不当导致房屋毁损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5、租赁期间竞得人必须自行办妥工商、税务登记等合法经营手续,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经济和民事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6、未开通水电的房屋竞得人须自行办理,出租方配合协助办理;租赁期间竞得人自理水、电等与租房相关的一切费用。
7、租赁期间如遇房屋产权发生变化,出租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竞得人,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已付房租折算后退还。
8、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毁损和造成竞得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9、履约保证约定,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满并结**电费后无息一次性退还。竞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几年租金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出租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10、租赁期满,竞得人需无条件退还房屋。
第七条 交割甲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实物交割。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另一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或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九条 租赁纠纷的处理甲、乙双方如产生履约争议,在自行协商不成时,申请权利主张人可提请向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____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几年租金的,____万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甲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3、甲方如未能按规**期交割实物(由乙方引起的原因除外),向乙方支付累计____万元的违约金。
4、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一份,****中心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签订的合同(包括补充合同)不得违反公告或须知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