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标段编号:****
信息提供日期:2026-09-14
****2026年6月份抗氧剂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9月17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投标报价:****570.00元,交货期:合同生效后,依据甲方出具的物资需求送货通知,乙方必须2日内把物资送到需方仓库。随货附合格证、检验报告等全套质量证明文件,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银行电子承兑支付。货到验收合格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本批次全额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90%到货款,剩余10%货款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乙方未能提供合格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中标候选人第2名:****公司,投标报价:****000元,交货期:合同生效后,依据甲方出具的物资需求送货通知单,乙方必须 2日内把物资送到需方仓库。随货附合格证、检验报告等全套质量证明文件,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本批次全额 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 90%到货款,剩余 10%货款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质疑
(一)投标人可对招标过程程序及结果的合法性提出质疑。
(二)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可提出异议,超出时限将不予受理,质疑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提交质疑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质疑受理部门:******招标处;地址:**市**区华夏南路**二区西门;联系人:娄先生;电话:0392-****056。
2.无效质疑及不良质疑
(一)以下情况视为无效质疑,质疑受理部门将不予受理:
(1)超过质疑受理时限提出的新的质疑内容;
(2)未向质疑受理部门提交关于质疑内容真实性和证据来源合法性的书面保证及证明材料的质疑;
(3)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商业秘密及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提供上述信息具体来源的质疑;
(4)提交的质疑证明材料不全,经质疑受理部门要求仍须补充资料而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供的。
(二)不良质疑:提供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或编造虚假质疑内容或证明材料的质疑,将被视为不良质疑行为。
(三)不良质疑****集团公司和****相关管理办法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加****项目的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
投标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0392-****056。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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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监督组,监督电话:0392-****010。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产业集聚区宝泉路 001 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7****90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处
地 址:**市**区华夏南路**二区西门
联 系 人:娄先生
电 话:0392-****056
电子信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