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县**镇周庄村道路、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三次)第一标段(包)成交公告
****受****的委托,就****2025年**县**镇周庄村道路、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三次)第一标段(包)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谈判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5年**县**镇周庄村道路、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三次)第一标段(包)
2.采购编号:虞财采竞-2026-13
3.招标编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预算金额:****368.91元;采购控制价:****368.91元
二、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采购公告与2026年9月2日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上发布。
三、谈判信息:
1.谈判时间:2026年9月10日
2.谈判地点:****交易中心第9评标室
3.谈判小组名单:吴桂芹、黄侠、陈利(采购人代表)
四、谈判结果
经****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供应商:****
成交价:995000.00元 大写:玖拾玖万伍仟元整
注册地址:**省**市**县古王集乡西街116号
五、成交标的
工程类
名称:****2025年**县**镇周庄村道路、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三次)第一标段(包)
工程概况及范围: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建设地点:**县内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计划工期:5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经理:吴欣波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豫241********05039
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
资格审查情况:谈判小组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分别对供应商进行了资格性审查,其中中磐****公司因**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不完整,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谈判无效;**省****公司因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谈判无效;******公司因缺少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P13 页 5、6、7 条要求,导致谈判无效;******公司因缺少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谈判无效;剩余所有供应商均通过了资格性审查。
七、供应商最终报价情况
1.供应商:****;响应报价:****566.95元,最终报价:995000.00元;评审价格:995000.00元;
2.供应商:****公司;响应报价:****988.55元,最终报价:****000.00元;评审价格:****000.00元;
3.供应商:******公司;响应报价:****624.93元,最终报价:****000.00元;评审价格:****000.00元;
4.供应商:******公司;响应报价:****417.58元,最终报价:****560.00元;评审价格:****560.00元;
5.供应商:******公司;响应报价:****693.01元,最终报价:****500.00元;评审价格:****500.00元;
6.供应商:******公司;响应报价:****688.07元,最终报价:****000.00元;评审价格:****000.00元;
7.供应商:******公司;响应报价:****747.70元,最终报价:****788.00元;评审价格:****788.00元;
8.供应商:******公司;响应报价:****487.71元,最终报价:****623.00元;评审价格:****623.00元;
9.供应商:******公司;响应报价:****388.22元,最终报价:****000.00元;评审价格:****000.00元;
10.供应商:****公司;响应报价:****497.40元,最终报价:****862.00元;评审价格:****862.00元;
11.供应商:****公司;响应报价:****873.33元,最终报价:****000.00元;评审价格:****000.00元;
12.供应商:****集团有限公司;响应报价:****313.06元,最终报价:****000.00元;评审价格:****000.00元;
13.供应商:******公司;响应报价:****052.67元,最终报价:****500.00元;评审价格:****500.00元;
14.供应商:******公司;响应报价:****907.39元,最终报价:****000.00元;评审价格:****000.00元;
15.供应商:****公司;响应报价:****023.61元,最终报价:****000.00元;评审价格:****000.00元。
八、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11940.00元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成交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地 址:**市**县**镇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0370-****179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普济路27号连邦大厦20楼2009号
联 系 人:田臣芳、秦树伟、和冬霞、张娜、杜振华、马焕玲
联系方式:183****1227、183****1917
监督单位:****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省**县**镇滨河路
联系电话:037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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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