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现将阳光新能源****15万千瓦渔光互补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阳光新能源****15万千瓦渔光互补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
二、建设单位:****
三、项目简介:
阳光新能源****15万千瓦渔光互补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依托现有养殖池塘建设光伏发电场区,形成“上可发电,下可养殖”的发电模式。项目建设容量为交流侧150MW,直流侧209.72952MWp,一次建成。本项目采用模块化设计、集中并网的设计方案,分为26个4.8MW发电单元和8个3.125MW发电单元。光伏组件采用715Wp双面组件,2×84、2×70、2×56、2×42、2×28、2×14固定倾角23°的布置形式,共用组件293328块。4.8MW的发电单元配置约9408块光伏组件及一台4800kW的箱逆变一体机,安装容量6.72672MWp;3.125MW的发电单元配置6104块光伏组件及一台3125kW的箱逆变一体机,安装容量4.36436MWp。箱逆变一体机输出的35kV交流电,经场区集电线路送至场区西侧约1km的陆域**220kV升压站,并最终接入国网220kV****电站。
四、公示内容:
阳光新能源****15万千瓦渔光互补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阳光新能源****15万千瓦渔光互补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五、公示期:2026年09月14日~2026年10月16日
六、公示期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李洋洋:150****8356
七、报告和验收意见网络连接
链接: https://pan.**.com/s/1dN3RGHLwfLRbT9VzjAtbbApwd=e5cs 提取码: e5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