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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委托****开展**县“中流击水﹒岚河漂流”项目配套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简述
项目名称:**县“中流击水﹒岚河漂流”项目配套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县孟石岭镇田坝村、武学村、桃园村、柏杨林村;
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县“中流击水﹒岚河漂流”项目配套工程,主要实施内容:整理河道9.5公里,拟建河堤1公里,**拦水坝、液压坝6座,修复拦水坝1座。
本工程总工期安排为12个月。工程总投资2047.64万元。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50****8666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
联系地址:**高新区学府新天地5幢2层
联系方式:0915-****006
联系人:冯工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获取: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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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