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2029学年学生校服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评审总得分 |
| **** | **省**市**县螺阳镇蔡厝村蔡厝581号 | ****000 | 97.6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2026--2029学年学生校服采购):
货物类(****)
| 合同包号 | 品目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售后服务 | 成交总价(元) |
| 1 | 1-1 | 2026--2029学年学生校服 | 详见中标文件 | 详见中标文件 | ****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兰花 |
| 评审专家: | 黄剑、廖天飞、陈朝明、陈美春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1)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按闽招协[2021]32号文件标准,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成交供应商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费率标准如下:中标金额≤10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1.5%收取,100万元<中标金额≤500万元的部分按1.1%收取,若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取,该费用不得含入投标总价中,供应商在投标时应特别予以注意。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先以转帐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信息:账户名:**** ,账号:100********0010001,开户银行:****银行****营业部 )
(3)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方式: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 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方式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25384.00 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审查,******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投标无效规定或“★”标示的内容提供样品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公司、泉****公司均按公开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合格的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
成交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 称:****
地址:**市街尾路103号
联系人:兰花主任
联系方式:0593-****77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场北路6号水岸明珠公寓楼11-D
联系人:刘丽华
联系方式:181****5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