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琪电气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项目由******公司编制完成《****弘琪电气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5年8月20****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冀沧开审批字〔2025〕23号)。由于市场需求量及企业效益等原因,本项目设备有调整,本期项目于2026年4月完成《****弘琪电气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自主论证说明》,并取得专家意见。本次验收范围为智能计量箱生产线及配电箱生产线,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
****弘琪电气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项目于2026年6月投入试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有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要求,建设单位需查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工程设计文件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的落实情况,调查分析工程在建设和试运行期间对环境造成的实际影响及可能存在的潜在影响,是否已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预防、减缓和补救措施,全面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依据。
2026年9月,****为该项目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参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有关要求,开展相关验收调查工作,同时****委托****于2026年06月16日-07月08日对****弘琪电气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项目进行了现场采样,并于2026年06月17日-07月15日进行了检测分析,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并出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我公司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和检测报告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编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