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上镇泉永村文化活动场所(畲村文化园)
招标情况报告
**县泉****委员会:
我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已完成泉上镇泉永村文化活动场所(畲村文化园)的招标代理工作,现将招标过程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工程基本情况:泉上镇泉永村文化活动场所(畲村文化园),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二、本工程采取的招投标方式:邀请招标。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五、招标投标过程
1.发布投标邀请书
2026年09月02日起发布投标邀请书。
2.发售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03日08时00分00秒至2026年09月14日09时00分00秒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tb.****.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除中标人依规缴纳交易佣金外,所有投标人无需缴纳报名费、运营维护费、技术服务费、系统使用费、场地使用费等任何费用。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打开。
3.现场勘察
招标人 不组织 踏勘现场。投标人如有需要,主动与业主单位联系了解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纪要
投标人将需要澄清招标文件的提交方式为:不记名方式,投标人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不记名(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日期)的书面形式通过发布公告的网站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5.收标、截标、开标
2026年09月14日09:00前投标人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tb.****.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026年09月14日09:00在**县翠江镇南大街222号翠原大厦2楼举行开标仪式,开标情况详见开标会议有关记录表。
6.投标保证金情况查询
按《****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7.评标
评标工作在有关部门监督下,由****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夏建业、罗**、池新武
(1)经评委审查3家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文件评审均合格。
(2)经评委审查3家投标人的商务审查文件评审合格。
(3)完成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评审后,确定通过资格文件、商务文件评审均合格。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中标价:105558.00元 K值:8.10%
8.公示情况:
2026年09月15日至 2026年09月17日在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tb.****.cn/)将中标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招标代理机构未接收到任何书面投诉资料。
9. 招标人选取确定的中标单位为:****
10.发放中标通知书
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至此,招标工作圆满结束(附招标过程资料一套)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