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市淠河两岸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段)三期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8月19日
开标日期:2026年09月11日
**市淠河两岸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段)三期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省**市高新区习友路1719号御景城5幢1403(联合体单位:**区**街道潘水路186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仟叁佰贰拾壹万捌仟柒佰贰拾壹元柒角伍分(****8721.75元)
质量: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联合体单位:**天****公司)
地址:**省**市****服务中心三楼(联合体单位:**省**市**区**路1999****中心3幢1907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仟叁佰壹拾捌万壹仟壹佰陆拾伍元壹角贰分(****1165.12元)
质量: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联合体单位:******公司)
地址:**省**市**区双岗街道合瓦路68****中心204(联合体单位:**省**市**区任圩街道人民中路306号时代公寓7幢606)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仟叁佰壹拾肆万零柒佰壹拾玖元肆角捌分(****0719.48元)
质量: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管理局
地址:****中心大楼四楼、**市**区民强北路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0564-****19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项目负责人:王鹤玲、丁守峰
联系电话:177****8727、187****2422
公示期:2026年09月14日至2026年09月1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若投标人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路665号汇峰大厦2418室,联系人:王鹤玲,联系电话:177****8727。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市****委员会(**市**区****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卢主任,联系电话:0564-****91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