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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粉煤灰采购项目
2.采购人:****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达后,经现场核验有效响应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不满足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竞争要求。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74号)第十九条规定 第三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小组评审确认,决定终止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三、其他事项
1.本次终止采购,不代表采购需求取消,采购人将另行组织采购,相关信息敬请关注后续公告。
2.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所提交响应文件不予退还,采购人对已发生的相关费用不作任何补偿。
联系人:王萍
地址:**县冠山街道**高新区技术产业园广业路与聚源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151****0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