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县县城清洁能源供暖工程项目监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8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因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中其他因素评审要求错误。标书代写
将原文件中:****政府投资、全部或者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中,信用得分在评标分中应占10%,按照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和动态管理评价得分情况进行实际计分。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分按联合体中最低分认定。具体评标信用计分方法如下:(一)企业年度信用计分。被评为A级的企业加6分、评为B级的企业加4分、评为C级的企业加2分,评为D级的企业不加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限制市场行为)。(二)企业动态信用计分。按照《**自治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评分标准》,企业在我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上评定分值(最高分值150分)的4%计取得分。发生严重失信行为信用等级被降为D级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限制市场行为。标书代写
现更改为:(其他因素)按照年度信用动态管理评价得分情况进行计分。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分按联合体各方信用最低分计算。按照《**自治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评分标准》,**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对企业诚信行为进行动态监管和实时计分,按照平台实时分值(最高分值限定为150分)的6.7%计取得分。发生严重失信行为信用等级被降为D级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限制招投标。建筑企业信用得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即:企业信用得分=动态分(最高150分) X6.7%≤10分。建筑企业信用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原开标时间:2026年9月21日9时30分,现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9月30日9时30分。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0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0月01日;现变更为: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0月11日。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并下载澄清答疑文件,按照澄清答疑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三、补充说明
无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管理局)
地址: **市**县
联系人: 张永占
电话:177****3344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市****花园北区7栋2号
联系人: 吴女士
电话: 133****3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