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一期)居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本招标项目**国家高新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一期)居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开发区管****服务局以安开经发[2026]7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国家高新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一期)居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市高新区,主要包括KF20号路(**大道-KF39号路)和KF73号路(永明路一朝霞路),其中KF20号路(**大道-KF39号路)北起**大道,南至KF39号路;KF73号路(永明路一朝霞路)西起永明路,**朝霞路。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KF20(**大道-KF39号路),北起**大道,南至KF39号路,红线宽度20米,全长350米。KF73(永明路一朝霞路),西起永明路,**朝霞路,红线宽度20米,道路长度545.5米。主要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供电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消防工程、通信工程等。
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工期:360日历天;
招标控制价:****3428.09元;
工程质量:合格;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根据****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投标企业因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被**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企业该项资质不得参与投标。(须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14日18时00分至2026年9月20日23时59分前登录“****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cn/)”,凭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1、格式为*.ayzf的文件;2、格式为*.aybf的拦标价文件)。注:该项目的招标文件以该文件为准。
4.3 获取招标文件后,请****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cn/)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如有技术问题请咨询0372-****739。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aytf)到**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gzy.****.cn/)。上传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IE浏览器登录到**市公共**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cn/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点击右上方【登录】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电子标服务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人:********执法局)
联系人:王涛
电话:0372-****537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刘子涵
电话:138****7928
监督部门:********执法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02K****502XW
联系人:黄佳斌
电话:0372-****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