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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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康中心、****中心、圳美驿站运营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职康中心、****中心、圳美驿站运营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职康中心、****中心、圳美驿站运营服务 合同金额(元):****000.00 中标供应商:****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服务内容变更: (一)原合同第二条一览表第一条:日间照料平均服务人数40人/天,现变更为日间照料平均服务人数20人/天。 (二)原合同第五条拟安排项目人员:拟安排项目人员共10名,具有新湖街道残疾人****服务中心、楼村社****中心、圳美社区残疾驿站三个服务要求的专业服务团队和行政管理团队,根据服务对象的规模配备专业服务团队,原则团队人员不低于10个。其中,行政负责人2名、社工3名、康复师1名、心理咨询师1名、护理2名、就业指导1名。现变更为:变更后合同拟安排项目人员:****社区****中心****社区残疾驿站服务团队合并于新湖街道残疾人****服务中心开展服务。拟安排项目人员共6名,其中行政负责人1名、社工2名、康复师1名、护理1名、就业指导1名。 2、履行地点变更: (一)原合同履行地点:**区新湖街道**区狮山一街67号深业颐瑞府。 (二)变更后合同履行地点:光****社区****服务中心(临时点),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确定合适新地点,可变更至新地点履行。 3、合同金额变更: 原合同金额人民币****000元,(大写:壹佰叁拾肆万玖仟元整),现变更后合同金额为人民币933526元(大写:玖拾叁万叁仟伍佰贰拾陆元整)。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服务对象缩减,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合同金额减少。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9月14日至2026年09月21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 地址:****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办公室 地址:**市**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8550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
附件(2)
(补充协议)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职康中心、楼村日照中心运营服务2026.9.4(3).pdf下载预览
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表9.14.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