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市2026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精神,下达我县现代设施农业装备建设提升项目资金200万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建设内容
以“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和区域协调发展为导向,重点发展新型日光温室和大拱棚设施蔬菜。因地制宜建设现****种植园区,推动传统优势产区现代设施种植改造提升,建设现代设施集约化自动化****中心(点),开展机械化、防灾化、装备化的现代设施种植建设。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按照整县推进的原则,每县补助 200万元,补助对象应为行业领域具有一定规模、有自主投资意愿和能力的农户、农民**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支持生产经营稳定,信用记录良好,自有投资能力强,联农带农机制稳定,已经取得相关项目用地等审批手续的主体承担。补助资金不得作为项目启动资本金,承担任务的项目主体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必须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投入,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对单个主体的补助比例不得超过项目当年总投资的 30%。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实施项目,对完成项目验收后的项目主体予以补助,可根据项目进度在确保资**全的情况下按比例拨付以提高资金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有效扩大现代设施农业领域投资规模。
三、资金支持环节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新型经营主体在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时购置材料设备、作业机具、设备设施、工程建设等与现代农业设施装备建设提升直接相关的支出。不得用于农田、生产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楼堂馆所、技术指导、人员经费等与设施装备提升无关的经费支出。项目不与中省其他相同的产业发展类、农机购置补贴、新型经营主体类、产业融合类补助等资金叠加实施,同一主体不得同时享受与设施设备提升支持环节、内容相近的其他中省补助。
四、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所在镇办申报文件、项目建设方案、土地流转佐证资料、设施农用地文件、经营主体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五、申报时间及方式
1. 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2. 申报方式: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中心。
七、联系方式
********中心
联系人:刘讲
联系电话:029-****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