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1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的公示

审批
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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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1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9月14日-2026年9月18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872-****732 邮编:671000

项目名称

砂石料加工点项目

建设地点

**省****县诺邓镇**村茅草登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型

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为保障云永高速公路砂石料供应并解决隧道渣土固废处置问题,对狮头山隧道产生的洞渣(石料)进行加工处理,加工产出的砂石料全部回用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选址于**县诺邓镇**村茅草登,该地块为云永高速公路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永久用地,项目为云永高速公路配套临时砂石料加工点。本项目服务周期与云永高速公路整体建设周期保持同步,预计服务时长约2.2年,具体终止时间根据高速公路实际建设进度相应调整。待云永高速公路全线建设完工后,本项目构筑物全部拆除清场退出,占地交由云永高速公路项目部统一实施植被恢复。项目总投资:12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2580m2,主要建设1条砂石料生产线,年产砂石料20万吨。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项目已建工程施工期环境影响回顾

项目截至现场踏勘,已完成一破设备、二破设备、振动筛及输送皮带机建设,本次环评对已建工程施工期进行简单环境影响回顾性分析,已建工程施工期主要产生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设备噪声、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等。

根据调查,项目已建工程施工期中已采取了洒水降尘措施,施工人员不在厂内食宿,如厕利用厂区北侧150m处隧道施工营地公厕;生活垃圾已采取设置垃圾桶统一收集处置,厂房、堆场基础开挖,开挖土石方较少,全部回用于项目区回填,不产生废弃土石方。项目施工期间未接到相关污染投诉。

二、针对剩余未建的工程在施工期环境影响

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焊接烟尘以及各种施工设备和车辆排放废气。

2.施工期水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3.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施工设备,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在云永高速公路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永久用地范围内施工,施工期对周边的动植物产生影响,会造成场地内水土流失。

三、运营期环境影响

1.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来自破碎、筛分工段粉尘,投料口、厂房和堆场粉尘,厂内道路运输扬尘、砂石料装卸扬尘、机械设备燃油废气。

2.运营期废水环境影响

****工厂区不设食宿,运营期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职工如厕利用厂区北侧150m处狮头山隧道施工营地公厕(已建成在用);项目厂区员工洗手清洁用水。

3.运营期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及运输车辆等,设备噪声源强值在75~90dB(A)间。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布袋除尘灰、弃土渣、初期雨水沉淀池污泥、生活垃圾等。

5.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选址在**县诺邓镇**村茅草登,项目建设占地在云永高速公路建设的用地范围内,项目建设不涉及新增用地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保护好原有厂区周边的植被。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环评针对剩余未建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施工现场建筑砂石料等采取覆盖防尘。

(2)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

(3)运输车辆采取覆盖。

(4)选用达标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综上所述,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也就随之消失。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施工期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施工废水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较少,在场区设置1个1m3沉淀池作为临时废水收集池,收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施工期外围修建排洪沟

为降低厂区初期雨水溢流后直接汇入沘江带来的水环境影响,项目结合场地坡度条件,在厂区外围修建截排洪沟,将场地外围雨水截流导排,避免场外雨水汇入项目场区,从源头减少雨水收集系统负荷,进一步降低厂区初期雨水溢流污染物进入沘江的水环境风险。

(3)生活污水

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如厕利用厂区北侧150m处隧道施工营地公厕。施工人员洗手废水采用桶收集沉淀后,回用场区洒水降尘。

(4)施工期雨水

项目施工期在厂区下游设置1个5m3雨水收集池,晴天回用于厂区内洒水降尘。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排放。

(2)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3)加快工程施工进度,缩短施工期。

(4)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5)运输车辆在通过周边村庄时,应尽量减速慢行,减少鸣笛,建筑物料运输尽量安排在白天。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和敏感点影响较小。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建筑垃圾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县城建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堆放;严禁随意处置和堆放。

(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项目施工人员约1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天每人0.5kg计,即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kg/d,施工期为2个月,则施工期共产生生活垃圾约0.3t。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诺邓镇生活垃圾堆放点堆放,统一处置。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施工过程中尽量保护周边植被不遭到破坏。

(2)施工过程中做好厂区及周边截排水沟建设,避免受降雨的直接冲刷,造成大量水土流失。

(3)施工过程不超越红线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施工场地范围。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破碎、筛分工段:破碎、筛分工段单独设置封闭厂房,各工段进料口、出料口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输送皮带:用彩钢瓦封闭。

(3)成品临时堆场和弃土临时堆场:采用三面围挡+顶棚建设,并设置喷雾降尘设施。

(4)投料口给料工段:设置三面围挡+顶棚+喷雾降尘。

(5)厂内道路扬尘:低速慢行,洒水降尘。

(6)燃油尾气:使用尾气达标机械,禁止使用黄标车进行运输。

2.运营期废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生活污水:项目区不设食宿,如厕利用厂区北侧150m处狮头山隧道施工营地公厕(已建成在用)。

(2)初期雨水:在厂区西侧设置1个2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待晴天回用于厂区降尘。

3.运营期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距离衰减、厂房隔声、基础减震。

4.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一般固废: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掺入石砂中供项目部使用;初期雨水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定期清掏后运至项目区东侧300m处的狮头山隧道弃土场堆放;产生的临时弃土运至项目区东侧300m处的狮头山隧道弃土场堆放;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后,统一清运至周边较近诺邓镇生活垃圾堆放点堆放,统一处置。

三、拆除期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废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拆除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场地整理、设备拆解、废料堆放、物料清运及场地清理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无工艺废气、有组织废气排放。项目拆除作业全程采取密闭管控措施,作业区域设置三面围蔽+临时顶棚封闭设施,阻断粉尘向外扩散;拆除、清理作业全过程开启移动式喷雾降尘设备,对作业面、堆放废料持续洒水抑尘,保持地面及物料湿润,从源头减少粉尘起尘量;厂区运输道路采取洒水降尘,物料运输采用密闭车辆运输,车辆出场前对车轮、车身进行清扫冲洗,杜绝带泥上路及运输扬尘扩散。通过以上措施,可有效抑制无组织粉尘产生与扩散,拆除期粉尘排放浓度可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噪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拆除期噪声主要为小型拆解机械作业、设备拆解、物料转运、场地清扫产生的间歇性机械噪声及交通噪声,具有瞬时性、间歇性、工期短的特点,无持续性高噪声源。项目拆除作业严格规范施工管理,选用低噪声小型拆解设备,禁止高噪声设备集中同时作业;合理规划施工工期及作业时段,避免夜间、午休时段开展拆除作业;作业区域设置围挡隔声屏障,削弱噪声向外传播扩散;运输车辆在厂区内低速行驶、禁止鸣笛,最大限度降低交通噪声影响。拆除作业结束后,噪声污染随即消失,对周边声环境及敏感点影响短暂且轻微。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拆除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设备构件、金属废料、彩钢瓦、篷布、废弃管材、残留砂石等一般工业固废,以及少量施工生活垃圾,设备拆解过程会产生少量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项目拆除过程中对各类固废实行分类收集、分区存放、专项管控:金属构件、废旧设备等可回收废料统一收集,外售专业单位**化利用;废弃建材、残留砂石等一般固废集中堆放,密闭清运至合规场所处置;施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拆解产生的废油类危险废物,单独存放于防渗密闭容器内,张贴危废标识,全程台账记录,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合规转运处置,杜绝随意丢弃、渗漏污染等问题。所有固体废物均实现**化利用或合规无害化处置,无乱堆乱放、随意丢弃现象,对土壤及环境无不利影响。

(4)废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拆除期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作业过程仅存在少量喷雾降尘洒水、场地清扫洒水,洒水全部自然损耗,就地蒸发,无地表径流废水外排;项目拆除作业不涉及大面积土方开挖、冲洗作业,无施工废水产生,仅少量雨天积水可通过厂区原有排水系统有序导排,拆除期间基本无废水污染物产生,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无影响。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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