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医院****中心改造及院区连廊建设项目已由石柱土家族****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26]17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专项债券和业主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1 建设地点: **市**县万寿大道11****医院南侧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大队办公楼建筑面积5231.12平方米进行改造,包含外墙及风貌、结构加固、水、电、电梯、医用设施等进行改造装修装饰、增设电梯3部,楼栋间增设雨棚;同时需进行设计修建院区连廊长约170米,宽5米,修建高压氧舱、变电房;办公桌、柜子、窗帘,提标扩能项目会议室设施设备、信息化系统建设、箱式物流设备、污水处理站设备及工艺安装、屋顶光伏设备安装、充电桩设备及安装、监控设施设备及安装等建设内容。****中心、中医门诊、体检中心、提标扩能项目业务用房等,改善中医就诊环境,完善治未病服务体系建设。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9471.7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4138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含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纸说明、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澄清通知)等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及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2.5 工期要求: 21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政府采购工程: √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石柱县南宾街道万寿大道8号 | 地 址: | **市**区长江一路62号27楼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秦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吴正倩 |
| 电 话: | 023-****6187 | 电 话: | 136****6122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石柱县****事务中心 | ||
| 电 话: | 023-****70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