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2026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第一批(冰头路)施工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县2026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第一批(冰头路)施工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投标限价:401,513元(含暂列金11,695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SG01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本项目**县2026 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第一批(冰头路)位于**县**乡。起点桩号:KO+000,终点桩号:K0+437.13,路线全长0.437 公里。采用设计速度15km/h的四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5.5m,路面宽度4.5m,土路肩2×0.5m,沥青混凝土路面。 6.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7.质量标准: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8.建设期限:1年。 9.建设地点:**县。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 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吉财采购〔2022〕478号); 2.3 执行《****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 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2.5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2.6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磋商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供应商〔指根据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应进入名录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标书代写 3.2 财务要求:近三年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3 人员要求: ① 项目经理:供应商拟派出项目经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半年任意一个月内的社保缴纳证明,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②项目总工: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总工需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内的社保缴纳证明,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 信誉要求: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并将查询资料附入响应文件中。对未按规定进行信用信息查询的供应商(包括单位和个人)将不能通过响应资格审查。 3.5 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响应。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3.6 ****政府不良行为记录并取消响应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响应。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响应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6年9月14日8:30至2026年9月18日16:00时止。 地点:****。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至**市**区**小区14号楼4-65,301-7-103(义和路269号)购买磋商文件;或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清晰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63.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186****2827/136****5488)。招标文件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2.地点:****开发区浦东路4488号2楼21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2、当供应商的有效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该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3、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 地址:**县香江路300号 联系人:王瑞 联系方式:132****1789(办公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小区14号楼4-65,301-7-103(义和路269号) 联系人:刘工/李工 联系方式:186****2827/136****5488(办公电话) 监督部门:****运输局 联系方式:0439-****0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