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全体同学:
根据《****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和《关于****学院****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我院已组织完成****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经学生个人自评、****小组评议核查、学院审核,现将测评结果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及方式
本次综合测评的具体材料、各模块得分、综合测评总分及加减分依据等,均****学院****办公室进行现场公示。为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和成绩隐私,学院网站不直接公布学生姓名、学号及具体分数,仅发布本公示通知。
****学院****办公室查看本人综合测评材料及分数。现场材料按班级整理装订,原则上仅供本人查看本人信息,不得翻阅、拍摄、抄录他人材料。
二、公示时间
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5日,3个工作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三、查看地点
****:12号楼103室。
四、查看要求
1.学生本人须持学生证或校园卡,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查看本人测评材料及分数。
2.原则上不接受代查。确有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的,****学院****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按规定查看。
3.现场查看时,不得拍照、录像、复印、抄录他人信息,不得将他人成绩对外传播。
4.****小组成员因复核工作需要,可按规定查看本班汇总材料。
5.违反现场查看纪律的,学院将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按校纪校规处理。
五、异议处理
学生如对本人综合测评结果有异议,****学院****办公室提交书面复议申请。复议申请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学号、班级、联系方式及具体异议事项和依据。匿名申请或超出公示期限的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
学院在收到书面异议后1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核,并将复核结果答复本人。
联系人:廖雨彤老师 联系电话:027--****3354
六、其他说明
学院网站公示仅作告知使用,具体综合****学院****办公室现场公示的纸质材料为准。公示结束后,****学院统一归档备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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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