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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改革局 |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6-05-26 |
| 文号 | 龙发改社会〔2026〕70号 | 浏览量 | |
| 主题词 | 其他 |
**县****:
你单位报来的《**县********社区幼儿园园舍改造及室外活动场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幼儿园教学需要,拟同****社区幼儿园园舍改造及室外活动场地建设项目。
二、项目名称:****幼儿园园舍改造及室外活动场地建设项目。
三、项目建设单位和法人代表:项目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李同有。
四、项目建设地点:****幼儿园园内。
五、建设性质:改建。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餐厅外墙翻新270平方米、围墙翻新110平方米、拆除隔断恢复活动用房400平方米、翻新卫生间60平方米,**一层钢架储物房40平方米,铺装塑胶运动地板420平方米、地面硬化220平方米、沙池150平方米,以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学前教育扩优提质中央补助资金30万元。
八、项目建设工期:2026年6月开工,2026年8月完工。
九、接文后,请做好预算及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待前期工作准备就绪后,方可动工。同时,要严格按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流程要求,及时完善相关平台资料。
****改革局
2026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