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丰谷201井组钻井工程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审批
四川-绵阳-三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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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丰谷201井组钻井工程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9-14 16:5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丰谷201井组钻井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5日-2026年9月20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丰谷201井组钻井工程

二、建设地点:**市**县立新镇

三、建设单位:****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久远****公司

五、项目概况:****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拟在**市**县立新镇车坝村实施“丰谷201井组钻井工程”,临时占地面积19157平方米,井别为勘探井,井型为定向井,共部署丰谷201井、丰谷201-1井、丰谷201-2井、丰谷201-3井四口井。主要建设内容为:钻前工程(**道路26米,宽4米、井场内设泥浆不落地及循环系统、钻机基础、循环罐基础各1套)、钻井工程(导管段使用**钻进,一开、二开采用聚合物钻井液钻进,三开采用油基钻井液钻进,钻井过程设置泥浆不落地及循环系统区域300平方米)、储层改造(洗井、射孔、前置酸预处理、压裂、测试放喷、撬装装置回收以及工程完工后设备的搬迁和井场清理等),辅助工程(井控系统、放喷点火系统、流程区)、公用工程、办公生活区、储运工程(油/水罐区、泥浆储备罐区、前置酸罐、重叠罐区、立式砂罐区、重浆罐区、材料房等)、环保工程(废水预处理系统、危废暂存间等)等。项目总投资9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5.3万元。

项目总投资598.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省及**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施工场地扬尘和废气,耕植土堆放场应采用编织袋装土拦挡、防尘网覆盖、定时洒水等措施,运输车辆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并采取密闭措施,沿途禁止抛洒,施工期扬尘须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排放限值要求;柴油发电机废气由自带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事故排放的天然气、完井测试放喷废气引至放喷池点火燃烧;油基泥浆钻井废气、前置稀盐酸废气均不在现场配制且置于密闭罐中,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真空相变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8米高排气筒排放,须执行《**省重污染天气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10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环保绩效B级要求,其中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其他排放废气须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

(二)项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区及施工设备远离居民点;合理安排工期,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如因工艺需要须连续施工,应取得当地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可采取临时撤离等措施避免环保纠纷;运输车辆限速,居民点等敏感建筑区域禁止鸣笛;测试放喷前应及时告知周边居民临时避让;柴油发电机修建单独发电房,并采取基础减振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相关要求。

(三)项目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废水、洗井废水和方井雨水经隔油、沉淀预处理后回用于配制压裂液,不能及时回用的部分使用密闭罐车****处理站预处理后进行回注或综合利用,或依托区域内具备处理能力且环****处理厂处理;钻前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已有设施处理,钻井期间生活污水经环保厕所收集后,通过罐车****处理厂或其他具有处理能力、环****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须加强废水收集及转运过程的管理,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水严禁外排。

(四)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水基岩屑、废水基泥浆及返排砂收集至泥浆不落地处理系统内固化后,暂存于岩屑堆放区,及时外运至****公司或其他具有协同处置环保手续的单位进行**化利用;混浆、油基岩屑及废油基泥浆、含油污泥由废渣收集罐收集暂存后交由******公司或其他环保手续齐全且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油(含浮油)、废油桶、含油抹布、手套等危废分类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回收站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五)项目地下水与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全过程采用套管+水泥固井工艺,避免井筒内污染物进入地下水;井场内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包括油罐区、发电机房、泥浆不落地工艺及泥浆循环系统区域(含废水收集罐)、放喷池、方井及钻井基础区域、重叠罐区、前置酸罐、循环罐基础、重浆罐区、泥浆料台(含泥浆储罐区)、隔油池、隔油沉砂井、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域须采取可靠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六)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对生态的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意识;施工时按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成后及时对相关区域进行迹地恢复;放喷池须建挡墙减轻热辐射对外环境的影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等文件要求,制定生态保护及恢复方案。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管理制度,施工时按施工规范做好防井漏、井喷措施,钻井时按相关技术规范作业,加强培训,选用合格专用设备,做好监测工作;确保固井质量,加强套管的防腐,防止套外返水;施工时,应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为工程监理重点工作;做好防渗工作,重点区域加强保护管理,废水罐区设置围堰;加强对稀盐酸、废水、油类运输司机的环保培训教育;加强对运输罐车的检查维护;加强油罐、油桶的管理及安全检查;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一旦发生事故,对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公司****管理部****公司开发〔2026〕11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本项目选址位于**县立新镇车坝村,******局具文说明项目选址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建设符合**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809****环境局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市涪****中路(园艺山集中办公区8号楼A区)10-1号

邮编:621000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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