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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横特钢方圆坯绿色智能连铸及精炼一体化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 发布时间:2026/9/4 |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规定,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征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石横特钢方圆坯绿色智能连铸及精炼一体化升级项目 建设单位:**** 总投资:24142万元 概况:为了达到产品升级改造的目标,拟**1座100tVD真空精炼炉(产能100万t/a),1台7机7流方圆坯连铸机(产能100万t/a),依托现有的公用辅助设施。 二、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查阅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向****索要《石横特钢方圆坯绿色智能连铸及精炼一体化升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 联系人:周主任;联系电话:0538-****303;电子邮箱:****@qq.com 链接: https://pan.**.com/s/1hPJBqeLonAa3CB7WWXwvAw 提取码: 3ijr。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及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 网址: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起止时间 本次公式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十日内给予答复。 公示发布单位:**** 公示发布时间:2026年9月4日 |